stan真实故事新闻后续:任何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回避的直系亲属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8:10:12
夫妻关系 子女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近姻亲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