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争霸3感觉画质:关于离职后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0:38:05
我于2005年10月22日离开原单位,进入原单位到离职一直没有合同关系。11月份取10月份工资,只发给我1/3的工资(原单位从1号开始计算当月工资),咨询后得知,原单位最后一个月工资结算办法是:离职当月实际上班的天数×每天工资为离职后工资,即10.1-10.7没有工资,双休日没有工资,所以只拿到了1/3的工资,这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0.1-10.7为法定节假日呀!

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你虽然和单位没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你和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形式非法,但劳动权利义务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受《劳动法》约束。
用人单位不能扣除职工在法定假日期间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你辞职时间是在10月22日,工资应当计算到10月21日。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七十九、八十二条)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单位的算法是没有错的,只是少了10月1日至10月3日三天法定节假日的工资。10月4日至7日是双休日,不是法定节假日,是没有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