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版考试系统制作:在打击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活动时不应告诉制假者、售假者对其作出行证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1:17:36

应当告知啊,这是行政处罚中的告知义务。

当然应该告知,任何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都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第二款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应当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