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搜索 孙燕群:担保合同中的"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4:51:52
1\是不是"甲方"和"乙方"约定,先由"甲方"给"乙方"担保,再由"乙方"给"甲方"反担保???
2、风险押金担保协议书怎么写???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反担保是否必须由债务人自己提供呢?债务人本人当然可以提供反担保,但并不限于债务人,其他人也可以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法规定,反担保适用担保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担保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反担保也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在反担保中,履行了担保义务的第三人,即担保人是新的债权人,两者之间只不过是债权人不同而已。在实质上反担保与担保是一样的,因此法律规定,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不能反过来说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都适用反担保的规定,其中留置和定金都不适用反担保的规定。留置是法定的担保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留置手段,留置依主合同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而反担保是债务人向为其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其先提条件是担保人是第三人,留置不存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状况,显然留置不能适用反担保。在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以取回留置物,但这并不是反担保,只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定金能不能适用反担保?有人认为定金也可以适用反担保,因为,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了定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是,应当看到定金担保有其特殊性,它是预付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货币的特点是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第三人提供的定金应当视为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定金,第三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一种借贷关系,是借债还钱的问题。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定金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但这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并不是反担保。
从以上分析的结果看,反担保仅适用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的情况。具体说,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