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南站新楼盘:省市地级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5:04:40
以前古代省叫省吗?市叫市吗?是这样一级一级的吗?好像古代有府道台?请详细解说,要有科学历史根据!谢谢!
古代没有镇吧?清朝好像没有!

在秦朝以前,中华大地划分九州。至于九州的名称不确定: 先秦地理学家理想中的九个地理区划。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州名未有定说:《书禹贡》作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吕氏春秋.有始》有幽州而无梁州;《周礼.夏官.职方氏》有幽、并州而无徐、梁州;《尔雅.释地》有幽、营州而无青、梁州。《汉书.地理志》始以《职方氏》九州为周制;三国魏孙炎注《尔雅》始以《尔雅》九州为殷制;后世经学家遂合称为三代九州。各家所说各州境界亦多出入。后则泛指中国。三国魏曹植《五游咏》诗:“九州不足步,愿得凌云翔。”唐李商隐《马嵬》诗:“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宋陆游《示儿》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清顾炎武《赠万举人寿祺》诗:“一来登金陵,九州大如掌。”
所以在这里不能确定说这几个州属于那个级别。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后,推行郡县制,分全境为三十六郡。郡名不见于《史记》本文,裴骃《集解》作“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颖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过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部、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汉书.地理志》无黔中、彰郡。清以来学者多数认为裴说不尽信,但其说亦歧:一说“内史”不应在郡数内,补以郯郡;一说除“内史”外,“九原、鄣郡”亦不在内,或补以东海(即郯郡)、广阳、楚郡,或补以闽中、陶郡、河间,或补以闽中、广阳、陈郡(即楚郡)。又诸家都主张三十六郡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前的郡数,其后续有增析。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郡考》主张秦有四十八郡,增疫十二郡为桂林、南海、象郡、九原、陈郡、东海、胶东、胶西、济北、博阳、成阳、广阳。《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张守节正义引《风俗通》:“周制天子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左传》云,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也。”《汉书.地理志下》:“本秦京师以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

也就是说郡在意义上相当于市级,这些市直接由中央政府管理,没有存在与中央与市之间的一级政府。

汉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所置监察区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除京师附近七郡外,另分境内为十三区,各置刺史一人,辖七八个或十几个郡,负责巡察辖境内地方官吏与强宗豪右,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一称十三州。州名为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与交趾、朔方。至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又以京师附近七郡设置司隶校尉部,性质略同刺史部。东汉时朔方并入并州,交趾改称交州,加司隶校尉部,仍合称十三部或十三州。性质已渐变成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并设有固定治所。《汉书.地理志上》:“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旧唐书.地理志一》:“哀、平季,凡郡国百有三,县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而诸郡置十三部刺史分统之......后汉郡国百有五,县道侯国千一百八十六。亦如西京之制,置十三州刺史以充郡守。”

此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一级政府。所以州即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省,郡是市。

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国为十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淮南、江南、陇右、剑南、岭南。至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分关内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为山南东、山南西二道,分江南道为江南东、东南西和黔中三道,合原有河东、河北、陇右、淮南、剑南、岭南凡十五道。各道始置采访处置使,职权相当汉武帝时之刺使,并有固定治所,遂为固定之监察区。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除,此后,“十五”“十五道”即从政区名变为地理区划名,一直沿用至五代。《通典.州郡二》:“贞观初并省州县,始于河形便,分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分为十五道,置采访使。”《旧唐书.地理志一》:“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

此时,道既是现在的省级行政区。郡依然是市级。我们现在看到朝鲜与韩国的省级行政区的划分就是按照道来划分的。

宋代介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区划。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取消了节度使实权,分境内为若干路,初,分并增省未有定制,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始分境内为十五路: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即峡西)、广南东、广南西。至真宗时,又分西川、峡路为益州(成都府)、梓州、利州、夔州四路,江南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凡十八路,历仁宗、英宗至神宗初年不变,为北宋一代维持最久的路制。每路分属于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等机构管辖。《宋史.艺文志三.地理类》有赵珣《十八图》一卷。《宋史.地理志一》:“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天圣析为十八。”

路既是省级行政区。

元行政区划名。元代从至治(公元1321-1323年)后到至正(公元1341-1369年)前,境内京师附近地区属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其余地区设有岭北、辽阳、河南等“十一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元史.地理志一》:“(世祖)二十七年......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浙江、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明史.地理志一》:“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就是此时的省级行政单位。

明历行中央专制集权主义,自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以后,取消行省,境内的府、州除分统于两京南北两直隶外,全国设十三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十三司,俗称十三省,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明史.地理志一》:“洪武初,建都江表......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

清行政区划。清初对长城以南的明代故土,仍称十五省,改其中的北直隶为直隶省、南直隶为江南省。康熙初又分陕西为陕西省、甘肃两省,湖广为湖北、湖南两省,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全国凡十八省,即清所谓“内地十八省”。边疆地区由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驻藏大臣等统辖,不用省的建制和名称。至光绪年间,始在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陆续建省。《清史稿.地理志一》:“世祖入关......定鼎燕都,悉有中国一十八省之地,统御九有,以定一尊。”

综上所述,在各个朝代,省级名称不同。实际掌控省级的行政机构也不同。

秦、西汉初期为:郡—县制(在隋朝及唐初也如此)
西汉中期以后为:州—郡—县制
唐代为:道—州(郡)—县制
两宋为:路—州(郡)—县制
元代为:行省—路(府)—府(州)—县制
明清为:省—府(州)—县制
民国一度实行:省—县(市)制
在中国古代没有市一级行政机构。
道台是官名,是一省内分巡道或兵备道(两道都出现在明代)的长官。

战国-秦-西汉武帝之前:郡-县(县有大小之分,万户一上为大县)
西汉武帝之后-东汉-三国-晋-南北朝:州-郡-县,只是多加了一级而已。
隋唐:废除州一级,重新变成郡县制,但这时的郡的辖区比以前的小了很多。差不多现在一个地机市大小
唐:道-州(郡,当时的州大多有郡名作别称)-县。
宋:路-州(郡)-县。唐宋的道、路和现在的省大小也差不多。
元: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府-州-县

古代没有市作行政级别。市本来只是指集市,后来因为城中才有市,所以城渐渐被叫做城市。所以现在才有用市作行政级别

我知道的一点,不过不是很全面,尽当参考
就清朝来说,地方行政机构设
省 行政长官为巡抚一般为二品或从一品 如江苏省
府 行政长官为知府一般为五品 如江宁府即今天南京市
县 行政长官为知县一般为九品
省级行政长官还有总督一职,如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辖制巡抚同时拥有兵权。
府级行政长官还有道台一职,如清朝时有禁海令,全国只在今天的南京设置了一个海关道,统管出海权。
在巡抚和知府之间还有一级官员,如各省的藩司,一般为从三品或正四品,相当于现在各省的财政厅长。

中国古代是没有市的
省是在元朝是创立的,到了明朝时才正式确立的

西汉是郡国制
明清的省后来改为布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