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安普顿小镇租房:一道销售业务的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7:27:08
6月18日,A企业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货已发出,并办理了托收承付手续.
20日,A收到银行通知,B企业由于巨额贷款未归还,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
问A的会计处理.
这笔业务中,A在销售成立时应该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确认了收入及应收账款,那么,当20日得知更确切的信息时,应该怎么处理呢?
希望有朋友给予解答,多谢了!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6月1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且未得知购货方发生支付困难: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或者月末统一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6月20日,托收承付款项因购货方银行结算帐户被冻结而遭拒付,并得知购货方存在到期巨额贷款尚未归还的情况。因此,企业可判断出,目前购货方支付本货款的可能性很小,且购货方未归还巨额贷款的事实在6月18日确认销售收入时即已存在,只是企业未能获知而已。所以,本销售商品交易,不符合确认销售收入的标准中的“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条件,不能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应当将6月18日确认的销售收入予以冲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帐款
  对于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仍然应当交纳,所以不予冲回。
  同时,如果6月18日已结转销售的库存商品的成本的,应当予以调整:
  借:发出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6月18日尚未结转销售的库存商品的成本,并于月末统一处理,则在月末,对该发出商品应当: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注意,题中情况,不属于应收销售款的坏帐,不能确认坏帐损失。

因为银行帐户冻结是常有现象,要看接下来B公司的情况发展才定此笔应收帐款的处理。如果公司破产,则转为坏帐,当然还需要其破产证明以及报A公司管辖税务机关批准。如果可以收回货物,则正常红冲。目前没有明确情况下,可申请本公司财务经理,暂放在应收帐款暂不处理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