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电重组:林黛玉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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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写到,林黛玉进贾府后,听王夫人说起贾宝玉,便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第47页)第六十二回写到,探春和袭人谈论起每个月里的生日,袭人说:“二月十二是林姑娘。”(第867页)
既然贾宝玉生于1706年丙戌年,则林黛玉真实的出生日期是1707年丁亥年二月十二日(乙未日,公历3月15星期二[7]),在第九十八回1723年癸卯年二月死去,死时刚满16岁。可是,小说作者偏偏节外生枝,不仅搅混了她的年龄,还弄出了另外一个生日。
第九十回写到,当年十月中下旬,贾母和王夫人论起宝玉和黛玉的婚嫁问题,贾母说:“自然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再没有先是外人后是自己的。况且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林黛玉究竟比贾宝玉小几岁?
笔者的答案是,按实岁算,黛玉比宝玉小一岁;按虚岁算,黛玉比宝玉小两岁。第五章讨论过“虚岁”的计算问题,不过,“虚岁”的计算按民俗一般只用于男性,女性的年龄照实岁计算,这就是所谓的“男进女满”[8]。
按本文的推定,第九十回所写情节是1722年壬寅年,当年十月,贾宝玉虚岁为17岁,林黛玉实岁为15岁,因此“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
第八十五回写到,九月中下旬,贾政升了工部郎中,贾府上下准备庆贺。小说写道:

这里贾母因问凤姐谁说送戏的话,凤姐道:“说是舅太爷那边说,后儿日子好,送一班新出的小戏儿给老太太、老爷、太太贺喜。”因又笑着说道:“不但日子好,还是好日子呢。”说着这话,却瞅着黛玉笑。黛玉也微笑。王夫人因道:“可是呢,后日还是外甥女儿的好日子呢。”贾母想了一想,也笑道:“可见我如今老了,什么事都糊涂了。亏了有我这凤丫头是我个‘给事中’。既这么着,很好,他舅舅家给他们贺喜,你舅舅家就给你做生日,岂不好呢。”(第1225~1226页)

由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林黛玉的生日竟然从“二月十二”变到了九月中下旬。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答案是:这不是黛玉真实的生日,所谓的“好日子”,是指“女子日子”,也就是说,这一节文字含蓄地写出了林黛玉月经初潮的时间,贾母等人准备为她举行“成人仪式”。
第二十八回写到,袭人告诉宝玉:“昨儿贵妃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叫珍大爷领着众位爷们跪香拜佛呢。”(第399~400页)第二十九回又写道:“单表到了初一这一日,荣国府门前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那底下凡执事人等,闻得是贵妃作好事,贾母亲去拈香。”(第404页)所谓“作好事”,就是指作“女子事”,即月经。由这些情节可知,贾府兴师动众前去跪香拜佛打三天“平安醮”,是因为元妃痛经。
女孩子作“好事”了,就表示已经成人了。马林英《凉山彝族传统性文化述论》一文谈及的彝族女子成人仪式,可以作为理解林黛玉成人仪式的一个很好的参考。马林英写道:

作为彝族女子成熟的标志,需要举行公开的成人仪式。仪式的进行主要视女子发育情况即月经初潮期而定,一般在十五至十七岁,也有个别十三或十九岁时举行的,但不可太晚或过早。多在女子单岁时择吉日举行,通常由母亲或年长而子女多、漂亮、能干的女性主持,仅限成年女性亲友参加,不许男子在场。[9]

按照本文的年代推定,第八十五回为1722年壬寅年,因此林黛玉初次月经的时间是15岁零7个月。当贾母等人为她庆贺时,的确没有男子在场:

这日一早,王子腾和亲戚家已送过一班戏来,就在贾母正厅前搭起行台。外头爷们都穿着公服陪侍,亲戚来贺的约有十余桌酒。里面为着是新戏,又见贾母高兴,便将琉璃戏屏隔在后厦,里面也摆下酒席。上首薛姨妈一桌,是王夫人宝琴陪着,对面老太太一桌,是邢夫人岫烟陪着,下面尚空两桌,贾母叫他们快来。一回儿,只见凤姐领着众丫头,都簇拥着林黛玉来了。黛玉略换了几件新鲜衣服,打扮得宛如嫦娥下界,含羞带笑的出来见了众人。(第1226页)

如果真是过生日,实在犯不着“含羞”。在整个庆贺仪式过程中,贾宝玉根本没有出场,此前此后亦未致一词。可见,这个“生日”的的确确是林黛玉的初潮。
不了解“虚岁”的计算和女子成人仪式,就很容易对以上两个情节产生误解,以为是“狗尾续貂”者肆意篡改前八十回的情节,违背作者原意。
关于林黛玉的年龄,还有一处最大的疑点。第四十五回写到,当年九月初某日,黛玉对宝钗说:“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第624页)庚辰本在“我长了今年十五岁”后有夹批:“代玉才十五岁记清。”[10]
小说的描写和脂砚斋的批语制造的时序混乱太大了,如果以此为准,对于小说时序以及人物年龄的推定必然出现前后矛盾,混乱不堪的结果。第四十五回与第二十五回同在一年,三月中旬左右,癞头和尚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第357页)这说明宝玉当年才13岁,因此黛玉仅12岁。到了秋天,黛玉突然变成了“十五岁”,岂非咄咄怪事!
笔者认为,这是小说作者与脂砚斋合谋捣乱,黛玉当年的确是“十二岁”,而作者故意将“二”添两笔改作“五”,搅乱时序。脂砚斋的批语实际上是一个标记,特别提醒作者乃至读者注意到真实的情况。
前文已经讨论过作者改动日期和时辰以搅乱时序的情况,因此对数字减添笔画搅乱时序也并非不可能。在黛玉“十五岁”的年龄问题上,非如此理解则无法解释。关于作者对数字减添笔画搅乱时序的情况,后文还将继续讨论确证。

一年到头,贾府有摆不完的盛筵,吃不完的酒席,这其中包括了为每个大大小小的主子们庆祝生日。但是,由于每个人在这个家庭的身份,地位以及处境等等的不同,这些生日却有着规模与形式上的种种不同,其差异有时相当悬殊。我们从这里往往看出一些奥妙。

贾母是这个封建宗法家庭的老祖宗,她生日的盛况自可不言而喻。王熙凤本是贾府的小字辈,可由于她的特殊身份以及跟贾母,王夫人的特殊关系,贾母曾经带头让大家“凑分子”(不管别人是否愿意)来给她大大庆祝一番,这自然是一种殊容。另外一个也曾获得这种殊容的是薛宝钗,贾母亲自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吃二十两银子(相当于王夫人一个月的“例钱”)叫凤姐去办“置酒钱”,为薛宝钗做生日,这就已经超乎一般了。

而林黛玉,这个贾母的亲外孙女儿的生日又是怎样一个情形呢?书中没有明白写到过,但不写,不等于就不隆重,比如贾政,王夫人等的生日,虽然未专门写,但人们绝不会怀疑它们的隆重情况。那么林黛玉过生日的具体情况究竟又是如何呢?我们可以从探春的一段话里探索到一线消息。第六十二回,大家给宝玉贺生日,因这一天同时又是平儿,宝琴,邢岫烟的生日,大家觉得很有趣。探春就算她们家各人的生日情况来,她说:

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大年初一也不白过 ,大姐姐占了去。怨不得她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大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过的巧。三月初一是太太,初九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

花袭人接着探春的话马上说:“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们家的。”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探春数生日,一月份三月份的都记得,死去很久的太祖太爷 的生日也记得,“那边的贾琏的生日也记得”,同样“不是咱们家的”薛宝钗的生日也记得,单单就记不起二月份的,又是常常在一起玩笑的林黛玉的生日,这是为什么?它只说明,林黛玉来了贾府几年,从来就没人作主给她作过一个象样的生日,因此没有给人留下过什么特别的印象,这无怪乎连“敏探春”也记不起来了。从薛宝钗一月二十一日过生日到林黛玉二月十二的生日,中间只不过二十来天的光景,但是薛宝钗生日过后,就根本没有人会提起林黛玉的生日,到二月十二日贾府上下又在为少爷,小姐们搬进大观园而大忙起来。林黛玉受到这样冷淡的遭遇,又怎能怪她在宝钗生日那天“歪在炕上”而不愿去吃饭,看戏呢?可林黛玉正常常因为诸如此类的一些表现而被人们目为“小性子”,这不是很不公平吗?

不过,不平的读者可以庆幸的是林黛玉的生日虽然遭到了贾府冷遇,但是作者曹雪芹却着意给她安排了一个特别的好日子------二月十二。这个日子的特别处何在呢?原来我们国的民俗以二月十二日为百花节,称为“花朝”,“花朝”的日子虽然也有指为二月十五和二月二日的,但《提要录》却指实“今吴俗以二月十二日为花朝”,而早在宋代杨万里的《诚斋乐府》也提到“东京以二月十二为花朝”。因此这一天定为百花生日可说是得到公认的。曹雪芹特意安排这一天为林黛玉的生日,就隐郁有黛玉为百花之神的意思。黛玉有知,尽可置当年贾母用“那霉烂的二十两银子”为薛宝钗做的生日于不顾,而在太虚幻境里以此自豪吧。

二月十二
1707年丁亥年二月十二日(乙未日,公历3月15星期二[7]),在第九十八回1723年癸卯年二月死去,死时刚满16岁。

第62回:林黛玉和袭人的生日都是“二月十二日”;

农历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