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教师素养大赛:财政收入规模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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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规模的发展趋势是什么?他的走向是什么?那为有这方面的东西.

给你一篇文章参考一下:

  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探讨

  2005-09-26

  到目前为止,财政理论界对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认识,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指最小化的财政收入规模。这种将财政收入规模最小化视为最优化的思想观点,主要是在总结财政分配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一种粗浅的认识。这种观点,主张轻徭薄赋,反对横征暴敛。如我国古代孔子在他的“仁政”思想中提出了执政者必须“敛从其薄”的观点。孟子在阐述其“民本”思想的过程中,主张执政者在理财方面必须实行“薄赋敛”的财政政策。从历史上看,将财政收入规模最小化视为最优化的观点,不仅是我国早期社会里由“轻重论”沿袭下来的一种主流观点,而且也是西方国家一直沿续到古典经济理论时期的占统治地位的财政理论观点。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这种观点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现代社会中产生的“小政府、大社会”思想,实际上就是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中的具体体现。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指在既定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下,最能体现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要求的财政收入规模。我们将这种观点称之谓“合乎制度约束规范的财政收入规模”。从当前财政研究的一些文献资料来看,许多分析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或最优税收负担的文献资料,往往将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视为当然合理性,将既定财政收入分配制度下形成的财政收入规模及其发展趋势视为财政收入规模的未来走势,并赋予其“最优”含义。这种观点是近年来我国财政数理研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指在财政分配实践中达到“以支定收”与“以收定支”相适合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我们将这种观点称之谓“财政收支适合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建立在财政收支关系分析基础上形成的财政收支相互决定论思想,在当今财政理论界占有主流地位。
  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概念几种主要观点的分析与评价
  在如何界定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概念方面,上述三种观点都具有其不合理性。
  就所谓财政收入规模最小化即为最优化的观点而言,这种“大社会、小财政”的提法,与“小政府、大社会”的提法同出一辙,它所要表达的思想,仅仅是一种对过度膨胀的政府财政规模的一种思想反抗。而实践中的小财政却未必处于规模最优状态。事实上,无论财政收入规模过大还是过小,都会影响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财政收入规模过大,会加重社会经济负担,拖累社会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规模过小,又会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影响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政府职能的实现,难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同样是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损害。
  就所谓合乎财政分配制度约束规范的财政收入规模即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观点而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颠倒了主客观关系的逻辑结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客观地存在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并决定着财政分配制度的主观选择,只有当财政制度的选择合乎最优财政收入规模要求时,这种财政制度才是合理的。当财政制度的选择不符合最优财政收入分配规模要求时,就必须变革和调整财政制度。最优财政收入规模与财政收入分配制度的关系是前者决定后者,而不是后者决定前者。如果财政收入分配制度的选择、设计和安排不合理,则越能体现该制度要求的财政收入规模就越不合理,越不能将其称之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
  就所谓财政收支适合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即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观点来讲,“以支定收”与“以收定支”相适合的观点,只是强调了财政收支在总量上的对称或相等。如果这种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适合是建立在政府行政低效率状态下,则此种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也不能将其称之谓“最优”。最典型的是在政府机构臃肿庞大、冗员过多状态下,为满足不合理的财政支出需要而一味地强调财政收支平衡,不仅对社会经济发展无益,反而极其有害。这说明,不作任何前提条件设定,而简单地将财政收支适合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称为最优财政收入规模,同样是不正确的。
  重新界定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概念
  所谓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既不能简单地强调财政收入规模的最小化,也不能将财政收支适合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视为“最优”,更不能将其界定为合乎财政收入制度约束规范的财政收入规模。必须从非制度约束出发,研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财政收入分配总量的最优化。在其理论性质的规定上,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指处于这样一种理想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
  财政收入的分配规模既能满足政府公共投资需要,又不会压抑市场经济领域里的私人投资热情,能够使私人投资和公共投资处于投资总量上的最大化状态,最有利于社会投资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财政收入的分配规模既能保证政府公共经济的运行效率,也有利于提高市场领域里的私人经济的运行效率,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处于效率最大化状态。
  财政收入的分配规模既能够使政府发挥宏观经济调控功能,又能使市场机制发挥自动调节作用,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福利分配处于效用最大化状态,最有利于保证社会成员的福利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财政收入的分配规模能够使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间的资源流动处于均衡状态,使整个社会的财力分配既有利于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促进私人经济的发展,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需要。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将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概念界定为: 所谓最优财政收入规模,是以实现社会投资最大化、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为追求目标,以正确处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关系为基础,所形成的处于社会经济均衡状态下的财政收入规模。
  最优财政收入规模的实现条件
  ——必须具备能够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社会民主制度。只有在民主制度的保障下,社会居民才能充分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才能按照集合民意、体现民愿的集体表决方式,以真实性的社会公共需要来界定政府的公共职责范围和政府公共职责的具体内容,将政府应该履行的公共职责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同时,社会居民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自觉监督政府行为,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公共行政和努力提高其行政效率,才能使政府按照公共化、法制化和高效率的要求,真实履行其公共职责,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实现的财政收入分配规模,才能达到或接进“最优”状态。
  ——必须按照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预算公开、透明原则,将政府预算的公共收支规模、财政收入来源的结构和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等,向社会成员公布,通过社会成员或社会成员代表的集体表决,行使社会成员的审议权、否决权、批准权和实际监督权。将财政收入分配规模,真正置于合乎社会民意选择的基础上,使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常而言,政府预算安排得越详细、反映的财政收支内容越具体,其透明度越高,越能体现社会居民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成员的审议和监督。也只有在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的条件下,社会成员才能真正行使财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权利,才能使财政分配规模满足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断改进财政支出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由于实践中的财政收入规模的高低,是国家对财政收支关系权衡的结果,总要受到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而财政支出规模的大小又会受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所体现的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影响,因此,从“财政支出方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收入规模”传递性影响过程来看,通过改进财政支出方式,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有利于控制财政支出规模和提高政府服务于社会的公共经济运行效率,进而通过对财政收支规模的权衡,使财政收入规模处于优化状态。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技术进步而出现的某些公共产品向私人产品的转化现象,又使得财政支出方式的调整与改进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有其可实现的条件。
  ——必须改进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方式,提高财政收入的征管效率。财政收入征管效率的高低,是从征收管理的实际执行方面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财政收入征管效率越高,越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公共经济的运行效率,使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资源配置处于相对均衡状态,实现最优财政收入规模分配。提高财政收入征管效率,不仅要做到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还必须不断改进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财政收入征管成本。
  作者:姚绍学 成军
  来源:新知税收网

  http://www.jscz.gov.cn/detail.jsp?id=0000000102&lmid=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