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019封面:请问银行的黑名单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22:03:03
由于我大学里向中国银行贷了6000元人民币,毕业前签了一个协议,里面注明了,计息从2005年的7月1号开始.乙方(我本人)从2006年3月1号开始分3年每个月分期还贷.可惜不知道为什么,签完协议后中国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并没有给我一份.
到2005年的10月,中国银行突然通知说我欠款已经超过90天,再不还钱就要上银行黑名单.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银行这样做合法吗?

首先,你需要找到原来签订的借款合同,看看你究竟应该从什么时间归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当时银行没有给你借款合同,可能是那家支行信贷部门为自身利益而采取的错误做法,你可以为此讨个公道,但是要有证据。
其次,如果合同中记载你应当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归还贷款的本金或者利息,而你确实又超过90天没有归还的话,银行系统内部的确有黑名单。银行将你列入内部的黑名单并不违法。列入黑名单之后,将来你或者你开办的公司再向同一银行贷款将极其困难,将来一旦银行间实现信息共享(政府部门及各家银行正在做这一方面的努力),你从其他银行贷款也将极其困难。

银行所谓的黑名单和国外的完全不同,是中国国有银行践踏人权的真实体现,你所说的情况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都大量出现,银行根本就不履行告知的义务,完全自己胡乱制作黑名单,以后迟早会在这方面产生大量的诉讼官司.

你要是进了这个名单,在南京是连网的,所以随便南京的哪个银行以后买房子可借不到按揭贷款了,如果你以后不在南京发展那无所谓,但要在南京生活建议你快还了本息,再和银行商量一下,(用你上面的理由,说你大学生没社会经验,把还贷期限搞错了,求他们把你名单撤下,若对方不肯,就说去他们分行投诉,你没拿到合同,他们手里没签收单的,他们还是理亏的,再不行就告诉他们你要去媒体暴光他们,银行作为服务性企业最怕这个了,总之要先软后硬,祝你好运.

只是你个人的信誉度会减少,以后再向同一银行贷款基本很难

贷款不还的人被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