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投影视频下载:战国与春秋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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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前770年——前476年;战国:前475年——前221年。”
公元前475年究竟出了什么重要事件,大家都把它作为一个历史时期的分界时间?
《史记•六国年表序》:“田常杀简公而相齐,诸侯晏然弗讨,海内争于战功矣。三国终之而卒分晋,田和亦灭齐而有之。六国之盛,自此始。”又说:“秦既得志,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独有《秦记》;又不载月日,其文略不具。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着……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讫二世。”
上述所引的第一段话,说的是如下历史事件:
公元前481年,齐国大夫田常杀死国君齐简公,取得齐国大权,天下无人来管。所以晋国的“篡臣贼子”们在夺取晋国权利的道路上越来越肆无忌惮,终于由六卿分权逐渐演化为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卿灭智氏瓜分其地,三分国权。晋国国君名存实亡,以至于公元前403年韩赵魏终于取得周天子的承认,立为诸侯而各其国。田氏也终于于公元前386年得周天子承认,立为诸侯,沿用齐国国号。
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段是公元前481年到前386年,那么,他为何把春秋战国的分界选在前476年和前475年之间呢?司马迁是这样说的:他是在天下史籍被秦始皇烧光的情况下,凭秦国的有年而无月无日的历史记载,继《春秋》所记历史的时间之后,选择周元王元年(前475年)作为开始来记叙“六国时事”的。
那就是为了叙述方便了,因为“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天子开始,事情又总有其不同;周元王是一朝天子(《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载周敬王之死的时间即是公元纪年的公元前476年;《史记•六国年表》载,敬王之子于次年继位,即周元王),从他的朝代记起,便于陈述史实。

春秋战国:从东周开国到秦始皇统一中国这500多年,习惯上称春秋战国。在此期间,各诸侯国之间战火不断,出现了诸侯争霸的局面,此时的疆域基本上和周朝接近。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空前繁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大交锋“百家争鸣”的现象。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变革时期,可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

(一)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一前476年):它是我国奴隶制瓦解的阶段。这一时期,周王权力衰微,大国中原争霸。当时著名的霸主有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都企图取周王的地位而代之。这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迅速,其标志是:使用铁器,用牛耕田,举办水利灌溉事业,出现垦荒高潮。由于私田大量涌现,井田制趋向全面瓦解。随着井田制的破坏,一些贵族将土地分成小块,租给逃亡的奴隶耕种,对他们进行剥削。于是便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和依附性很强的农民。同时“工商食官”的格局也被打破,在官营手工业之外,出现了私营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者;私商在各国纷纷出现。独立手工业者和私商的出现,也反映出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一个侧面。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的长期动荡,贵族垄断学术文化的局面逐渐被打破,私人讲学的风气日益发展。

(二)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一前221年):经过春秋时期的大国争霸,到战国时期,主要诸侯国有七个:齐、楚、燕、韩、赵、魏、秦,称为“战国七雄”。为了进一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发展地主经济,加强封建统治,各国先后实行了封建的社会改革,即“变法”。在各国变法中,魏国变法最早,商鞅变法最彻底。各国通过变法,确立了封建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战国时期,社会生产获得进一步发展。铁制农具普遍使用,牛耕进一步推广。农民们已经知道识别土壤、施肥、深耕细作,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各国兴办了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在秦国开凿了都江堰、郑国渠等。各国都出现了冶铁业中心,也出现了一些较大的商业城市。战国时期学术思想的特点是“百家争鸣”,诸子百家各个学派,反映了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政治态度。最后,秦统一了全中国。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统计组织与法规

(一)统计组织

春秋战国时期正是我国奴隶社会制度解体、封建社会制度初立的历史时期。各国之间,不断征伐,官僚机构的设置,很难形成一定之规,附属于官僚机构的统计组织,也很难完全统一。

春秋各国职官在名称上基本沿袭西周旧名,其职责也大抵相同。由于大国争霸,诸侯混战,主管行政、军事、司法、财政等具体事务的职官日益显赫;所以各国中央政府机构一般都设有司徒、司空、司马、司寇等官,直属国君管辖。其职责范围:司徒掌民事,司空掌财政,司马掌军事,司寇掌司法。此四官各有官署,各有属官,兼管有关的统计工作。在这四官之上。还有一个作为国君辅弼的总领国家大政的官员,其称谓在各国并不相同,齐称“相”,晋称“中军元帅”,郑称“当国”,楚称“令尹”。此外,还有管理籍田的甸人,管理百工技艺的工正,管理山林川泽的虞人,负责书记文籍册命的太史,兼管各有关统计工作。地方政府机构基本上沿袭了西周的国野制,以后逐渐出现了“县”这一地方机构,县以下设有乡师、司马、司寇,与中央的司马、司寇相对应,其统计职责大致相同。以后又出现了“郡”,但县、郡间及与中央间的统属关系尚未明确。

战国时,各国中央政府机构都设有“相”,只是称谓不同,其权限比春秋时更为明确。《荀子·王霸篇》:“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相以下的中央行政长官一般仍沿用春秋旧称,如司徒、司空、司寇等,其统计职责也基本相同。各国的地方政府机构与官吏的设置,同各国采用的中央官制相适应,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郡县才真正成为统属中央的地方政府机构。各国普遍建立起县级地方机构、长官称县令,又设县丞掌经济和司法,县尉掌县内军务,为县令的副手;其他官员还有县司马、司空等属官,各自分管一定的事务,并兼管有关的统计工作。

(二)《法经》的统计法规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实行变法。他“集诸国刑典”,著《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用以维护封建秩序,为后世封建王朝的法典所继承。这本书现已失传, 其内容散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书清代黄奭辑得佚文六篇,以《子史钩沈·逸书考》编入《汉学堂丛书》中。《法经》中有许多涉及统计法规的内容,现摘录如下:

1.涉及统计簿书的统计法规:(1)“诸盗制书者徒二年,官文书杖一百,重害文书加一等,纸卷又加一等。”官文书中包括统计簿书,并为其重要的一种。(2)“诸主守官物而止失簿书,致数有乖错者,计其错数,以主守不觉盗论。”(3)“诸诈为官私文书及增减、欺妄以求财赏及避没入备偿者,准盗论。赃轻者,以诈为官文书法。”即凡伪造文书(包括统计簿书)、增减数字,诈骗财务的,重者按盗论罪,轻者按伪造官文书论罪。

2.涉及报告不实的统计法规:(1)诸对制及奏事上书,诈不以实者,徒二年”;(2)“其事关由所司承以奏闻而不实者,罪亦如之;未奏者各减一等”。

3.涉及度量衡的统计法规:(1)“诸校斛、斗、秤、度不平,杖七十。监校者不觉,减一等。知情与同罪。”(2)“诸私作斛、斗、秤、度不平,而在市执用者,笞五十。因有增减者,计所增减准盗论。”“即用斛、斗、秤、度出入官物而不平,令有增减者,坐赃论。入己者,以盗论。其在市用斛、斗、秤、度虽平,而不经官司印者,笞四十。”即如果更改、私制、使用度量衡器不公平,影响财物数量比实际有所增减,就要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惩处。这样严格管理度量衡器,即可使计量单位标准化,有利于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统计工作

(一)书社制度

春秋时期,齐、鲁、卫、 越、 楚等国先后采用了书社制度——户籍制度,以二十五家为一社,因书其社之户口于籍,故称书社。

《左传(鲁)哀公十五年(公元前481年)》:“书社五百”。晋朝杜预注:“二十五家为一社,籍书而致之。”《荀子·仲尼篇》:“与之书社三百”。 唐朝杨倞注:“书社, 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史记·孔子世家》索隐:“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

春秋时期,这种书社的户籍编制已经相当普遍。各国往往以书社若干赠与他国或赏赐臣下。

(二)人口、土地调查

1.齐国的人口、土地调查。齐桓公用管仲为相进行改革。在采取“相地而衰征”的征税制的同时,实行制国、制鄙和“正户籍”等制度。“相地而衰征”即“案田而税”,把田地按土质好坏、产量多少,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的高低征收数量不等的租税。制国、制鄙,即改西周的乡遂法为轨里连乡制:国都(域郊地区)以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野鄙(城郊以外)以六轨为邑,十邑为卒,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制国为二十一乡,制鄙为五属。对士农工商分别设官管理。即把过去的社会基层组织的邑、里正式编制为地方行政区域。“正户籍”的办法,据《荀子·国蓄篇》记载,就是不管房舍、六畜、田亩、人口、户数都列入户籍清册。这种户籍的编制,后来在郑国和秦国则具体为什伍组织的制度。

2.楚国的人口、土地调查。共王二年(公元前589年),实行“大户”,即清查户口,在清查中还区分负债、鳏老、贫民及罪民户。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即把全国土地分别加以测量,定出产量标准数,根据土地的收入制定应赋的车马、兵卒、甲盾等的数目,书写成册上报。

3.其他。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即对土地调查后,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又“用田赋”,调查占有田亩数及收入,据以收赋。郑国在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实行“庐井有伍”,把井田作庐舍的私田,每五家编一伍,制户籍。

战国时期,齐、楚两国的人口与土地调查不详。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统计方法

(一)上计制度

“计”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计,会也,算也,从言从十。”直言曰“言”,“十者总成数”。自西周以来,“计”指包括统计与会计在内的经济计算。西周的司会“主天下大计”,即主管天下的经济计算;而在经济计算中,统计计算起组织与综合作用,所以当时的经济计算基本上是一种统计计算。战国时期的上计制度,基本上是一种统计报告制度。

战国时期,韩、赵、魏、秦等国均已推行了上计制度。郡县长官在每年年终时,将该郡县下一年度的民户、垦地和税收等预算统计写在木券上,送呈国君。木券分左券、右券两部分,国君保留右券,将左券发还郡县。等到下一年度终了时,国君根据右券,考核郡县上报的预算执行情况,决定升降赏罚。例如,魏国“李克(即李悝)治中山,苦陉令上计而入多。”27西门豹在魏国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28

(二)类型分组

春秋时期的管仲,曾提出四民分业定居论,把被统治的百姓按照他们的职业这一标志分为四个社会集团——士、农、工、商。这是我国最早的类型分组。士虽为四民之一,但属于统治、领导阶级,一般享受优免赋役的特殊待遇。此后两千年来,在旧中国一直成为被统治集团的典型分类。

春秋时期的所谓“士”的原意,系专指一些文武兼备、尤擅拳勇的人;到战国时期,才有不善拳勇的专门文士出现。而管仲所谓“士”,是较倾向于考虑他们作为武士的功能,所以,他认为的“士”,一般是平时在自己的家中,而在紧急时期须立即拿起武器充当兵士的人。29

(三)孙武对晋国六卿衰亡的统计分析

1972年在山东临沂发掘的汉墓中,发现了孙武(即孙子)的《吴问》等著作。孙武在《吴问》篇中,根据他所掌握的大量统计资料,对晋国六卿的兴衰进行了具体的统计分析。原文如下:

吴王问孙子曰:“六将军(即六卿)分守晋国之地,孰先亡?孰固成?”孙子曰:“范、中行氏先亡。”“孰为之次?”“智氏为次。”“孰为之次?”“韩、魏为次。赵毋失其故法,晋国归焉。”

吴王曰:“其说可得闻乎?”孙子曰:“可。范、中行氏制田,以八十步为冤(音yuan,面积单位),以百六十步为亩,而伍税之(按伍收税),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骄臣奢,冀功数战,故曰先亡。智氏制田,以九十步为冤,以百八十步为亩,而伍税之。其制田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骄臣奢,冀功数战,故范、中行氏次(智氏继范、中行氏之后而亡)。韩、魏制田,以百步为冤,以二百步为亩,而伍税之。其制田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智氏次(韩、魏继智氏之后而亡)。赵氏制田,以百二十步为冤,以二百四十步为亩,公无税焉。公家贫,其置士少,主俭臣收,以御富民,故曰固国,晋国归焉(晋国统一于赵氏)。

孙武的统计分析,首先抓住了田亩制和租税制这两个主要矛盾,并结合六卿的政治、军事进行了具体分析。设一矢“治田百亩”,因五卿的田亩制不同,但均按伍收税,则田亩制面积越小,田亩数即越多,缴纳的租税也越多,养兵设官也越多,农民负担也越重,农业生产越上不去。而五卿之家却越富,主骄臣奢,政治越腐败,战争越频繁,必将导致灭亡。其灭亡的先后顺序,即按其矛盾的大小为序:先是范、中行氏,次是智氏,再次是韩、魏。赵氏与上述五卿相反,田亩制最大,养兵设官最少,又不征田赋,农民负担最轻,农业生产发达。赵氏主家却最穷,主俭臣廉,政治清明,终于统一了晋国。

(四)韩非的参伍分析法

韩非(约公元前280一前233年),战国末期的政治思想家,著有《韩非子》,现存五十五篇。他受管仲和商鞅的统计思想的影响,强调用参伍分析法进行分析验证。他主张立“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30要“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31

韩非的参伍分析法,就是参照多方面的事实。予以交互参合,配伍比较,分析研究,以验证其实效,并发现问题。在《韩非子·五蠹》篇中,他对人口变动问题参照财货多少的情况进行参伍分析:“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夫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五、春秋战国时期的统计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是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过渡的时期。各派政治力量的学者和思想家,都企图按照本阶级(层)或本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对社会变革做出解释或提出主张,于是在思想领域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一时期的统计思想也空前活跃,对后来中国统计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管仲的统计思想

管仲(?一公元前645年),即管敬仲,名夷吾,字仲,颍上人。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少年时经商,公元前685年开始辅佐齐桓公,被任命为卿,尊称“仲父”。以“尊王攘夷”号召天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有《管子》八十六篇,现存七十六篇传世。虽然多系后人托名于他的著作,但仍能反映他的政治经济思想,并且在不少的篇章中还反映了他的统计思想与实践。

1.审数、计数、轨数的重要性。

管仲重视调查统计,强调掌握基本国情国力的数量方面的重要性。在《管子·幼官篇》中,他主张治国要“明法审数”,即要明晓法律,审查数字。在《管子·七法篇》中,他对“法”的解释是:“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器具)量也,谓之法。”尹知章注解说:“凡此十二事皆立政者所以为法。”可见管仲所说的法是指度量衡的法规而言;具体来说,即尺寸要有定制,绳墨要有定规,规矩要有准则,衡石要有标准,斗斛要有定量,角量要有容积,这十二件事是立政者用作度量衡法规的标准的,从而强调既要明晓法规,又要详审数字,如依法规治国,则“举而置之无不行”;32不依法规治国,就要象“左书而右息之”,即“左手为书,右手从而止之,则无时成书矣。”33即永远办不成国家大事。

他认为“明法”不是目的,还要在“明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计数,了解国情国力的基本情况,以便决定国策,治国安民。为此,他提出了计数的概念及其重要性。他说:“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34(尹知章注:凡此十二事必计之以知其数也)。他又说:“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举事必成,不知计数不可。”35从而阐述了治理国家大事要想成功,必须掌握反映国情国力的基本数据的观点。

同时,他认为国家的一切事物都有轨道,而“轨守其数”,因此要按其轨数办事。据《管子·山国篇》的记载,齐桓公曾问他:“请问官国轨”,即管理国轨(指封建国家的经济立法或轨制)之道,他回答说:“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这就是说,国家的轨道(轨制)包括:田地、人口、国用、人事、货币、乡、县、国家等方面。这些方面的轨道都可以通过调查所取得的数据来反映,而通过数据所反映的轨道即称为轨数。不掌握轨数-不掌握一国、一县、一乡的“田若干”、“人若干”等这些基本数字,就不能治理国家。

2.系统、周密的国情调查提纲。为了按照国轨治理国家,就需要有组织、有系统的进行国情调查,掌握各方面的轨数。因此,管仲拟定了极其详细的国情调查提纲,列于《管子·问篇》。其所列的问题(调查项目)计69项。这些“为国所当察问的”都是有关基本国情国力的调查项目。其中属于人口方面的项目有37项,约占全部项目的2/3,经济项目有25项,约占全部项目的1/3。这些调查项目主要是数量标志(55个),同时辅之以品质标志(7个),体现了数字与情况相结合的特点。现将其全部调查项目列后:

问死事之孤,其未有田宅者乎?

问少壮未胜甲兵者几何人?

问死事之寡,其饩廪何如?

问国之有功大者,何官之吏也?

问州之大夫也,何里之士也?今吏亦何以明之矣?

问刑论有常以行,不可改也。今其事之久留也何若?

问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今事之嵇也何待?

问独夫、寡妇、孤寡疾病者几何人也?

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子弟也?

问乡之良家,其所牧养者几何人矣?

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

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

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

问宗子之牧昆弟者,以贫从昆弟者几何家?余子仕而有田邑,今入(纳税)者几何人?子弟以孝闻于乡里者几何人?余子父母存,不养而出离者几何人?士之有田而不使者几何人?吏恶何事?士之有田而不耕者几何人?身何事?君臣有位而未有田者几何人?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国子弟之游于外者几何人?贫士之受债于大夫者几何人?官贱行书,身士以家臣自代者几何人?官承吏之无田饩而徒理事者几何人?群臣有位事,官大夫者几何人?外人(他国人)来游,在大夫之家者几何人?乡子弟力田为人率(表率)者几何人?国子弟之无上事(上列诸事),衣食不节,率子弟不田、弋猎者几何人?男女不整齐(规矩),乱乡子弟者有乎?

问人之贷粟米,有别券(债券)者几何家?

问国之伏利(未开发的资源),其可应人之急者几何所也?人之所害于乡里者何物也?

问士之有田宅,身在阵列(在军队服役)者几何人?余子之胜甲兵、有行伍(适龄青年,已应征入伍)者几何人?

问男女有巧技,能利备用(制作用品)者几何人?处女操工事(手工劳动)者几何人?冗国所开口而食者几何人?

问一民有几年之食也?

问兵车之计几何乘也?牵家马、轭家车者几何乘?处士修行,足以教人,可使率众莅百姓者几何人?士之急难可使者几何人?工之巧,出足以利军佐,处可以修城郭、补守备者几何人?城粟军粮,其可以行几何年也?吏之急难可使者几何人?大夫疏器,甲兵、兵车、旌旗、鼓铙、帷幕、帅车之载几何乘?疏藏器,弓弩之张,衣夹铗,钩弦之造,戈戟之紧,其厉何若?其宜修而不修者故何视?而造修之官,出器处器之具宜起而未起者何待?乡师车辎造修之具,其缮何若?工尹伐材用,勿于三时,群材乃植;而造器定冬,完良、备用必足。人有余兵诡陈之行,以慎国常。时简稽帅,马牛之肥瘠,其老而死者皆举之。其就山薮林泽食荐者几何?出入死生之会几何?若夫城郭之厚薄,沟壑之浅深,门闾之尊卑,宜修而不修者,上必几之。守备之伍,器物不失其具,淫雨而各有处藏。

问兵官之吏,国之豪士,其急难足以先后者几何人?夫兵事者,危物也。不时而胜,不义而得,未为福也。夫谋而败,国之危也,慎谋乃保国。

问所以教选人者何事?

问执官都者,其位事几何年矣?所辟草莱有益于家邑者几何矣?所封表以益人之生利者何物也?所筑城郭,修墙闭,绝通道阨阙,深防沟,以益人之地守者,何所也?所捕盗贼除人害者几何矣?

早在两千五百年以前,我国就有了这样系统、周密的、具体的国情调查提纲,确属空前创举,在世界统计调查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3.调查研究思想。管仲除了提出上述的国情调查提纲以外,还对齐国的基本国情国力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国情调查研究纲要,其内容如下:

(1)行其田野,视其耕耘,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以知也。

(2)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

(3)入国邑,视宫室,观车马衣服,而侈俭之国可知也。

(4)课凶饥,计师役,观台榭,量国费,而实虚之国可知也。

(5)入州里,观习俗,听民之所以化其上,而治乱之国可知也。

(6)入朝廷,观左右,本求朝之臣论上下之所贵贱者,而强弱之国可知也。

(7)置法出令,临众用民,计其威严宽惠,行于其民与不行于其民可知也。

(8)计敌与,量上意,察国本,观民产之所有余不足,而存亡之国可知也36。

综上所述,可见他的国情调查研究纲要包括了下列内容:

(1)调查地点:包括田野、山泽、国邑、州里、朝廷等地。

(2)调查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3)调查方法:采用了采访(行、入、课、听)、观察(视、观、察)、计算(计算、估量)的方法。

(4)研究内容:根据调查资料进行研究,确定这个国家的基本性质:究竟是饥、贫、侈、虚、乱、弱、不行于其民、衰亡之国呢?还是饱、富、俭、实、治、强、行于其民、生存之国。

在他的统计思想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统计工作。例如,派鲍叔、隰朋、宾胥元和宁威四人调查富商蓄贾(大贾)对农民放高利贷的情况;为了实现其“士农工商”四民分业定居的政治主张,提出把居民按“士农工商”进行类型分组;根据食盐消费量调查,估算提高盐价后的全国财政收入;提出“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37的统计报告制度;明确提出“春曰书比、夏曰日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亡”38的人口统计问题,即春天登记人口,夏天核实人口,秋天普遍调查人口,登记人口的出生与死亡等。

综上所述,远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卓越的统计思想家管仲,他论述了审数、计数、轨数的重要性,提出了系统、周密的国情调查提纲和国情调查研究纲要,并创造性地进行了统计分组和统计估算。为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统计遗产。

(二)孙武的调查研究思想

统计是一种调查研究,孙武的调查研究思想对统计理论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孙武,春秋时兵家,字长卿,齐国人。曾以《兵法》十三篇见吴王阖闾,被任为将,著有《孙子兵法》,及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残简五篇。为中国最早、最杰出的兵书。他对调查研究非常重视,其调查研究思想,虽然是涉及军事的,但有普遍的应用意义。

1.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孙武非常重视调查研究,他认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必须要调查研究,慎重从事。《孙子兵法·计篇》:“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当时“察”即指调查研究。

他认为国君如不调查研究,不了解自己军方的情况,而妄加干涉,必将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谋攻篇》:“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命令)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糜军。不知军之事而同(参与)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权谋)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他认为在军事方面不了解情况,不能冒然行事。《军争篇》:“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2.调查研究包括调查和研究两部分。孙武鉴于战争的重要性,所以主张调查五事,研究七计,然后作出谁胜谁负的判断。《计篇》:“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计而索真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率孰练?赏罚熟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经之以五事”,是指从道、天、地、将、法等五个方面进行调查,然后“校之以计而索其情”,即在调查五事的基础上,对敌我双方“主熟有道”等七计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谁胜谁负。

孙武在《形篇》论述了“兵法”,实际上讲的是用兵的调查研究,包括调查和研究两部分。他说:“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日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即:敌对双方土地面积不等,就产生幅员大小的“度”的不同;幅员大小不同,就产生物质资源多少的“量”的不同;物资多少不同,就产生所能动员兵力众寡的“数”的不同,兵力众寡不同,就产生军事力量对比的“称”的不同,力量对比不同,就产生了战争胜负的不同。可见孙武是在调查土地、幅员、物资的基础上研究双方军事力量的对比,从而判断作战的胜负。

3.调查研究贯穿了朴素的唯物主义和原始的辩证法思想。孙武的调查研究贯穿了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主张从实际出发,事先向了解敌情者作调查。

一)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一前476年):它是我国奴隶制瓦解的阶段。这一时期,周王权力衰微,大国中原争霸。当时著名的霸主有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都企图取周王的地位而代之。这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迅速,其标志是:使用铁器,用牛耕田,举办水利灌溉事业,出现垦荒高潮。由于私田大量涌现,井田制趋向全面瓦解。随着井田制的破坏,一些贵族将土地分成小块,租给逃亡的奴隶耕种,对他们进行剥削。于是便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和依附性很强的农民。同时“工商食官”的格局也被打破,在官营手工业之外,出现了私营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者;私商在各国纷纷出现。独立手工业者和私商的出现,也反映出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一个侧面。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的长期动荡,贵族垄断学术文化的局面逐渐被打破,私人讲学的风气日益发展。

东周的两个时期春秋,战国的分期应该是
从五霸:齐楚晋燕秦。
到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即晋分三家开始。

晋分为赵燕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