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驻北京大使馆: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22:52:40
制人轻伤

这个要看对方的伤情

1、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可以私了。

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违法性。

2、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是受害人能够控制的,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无效的约定。

健康权纠纷中都会约定侵害方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赔偿的数额大多大于实际损失),受害方不追究侵害方的刑事责任。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有效的,主要理由是该“私了”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无效的,此类协议是侵害人为了躲避刑事责任而签订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类案件的侦查权应由公安机关行使。也就是说,发生故意伤害类案件,受害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同时受害人应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被伤害人鉴定后的伤情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故意伤害人根据上述伤情的程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达到轻微伤,则不属于刑事类案件,应适用《治安处罚法》及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届时实施伤害行为的一方将面临着罚款或最长十五天行政拘留的法律制裁。

如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类案件。实施伤害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刑事案件里,双方的合意,并不能排除国家公权力对犯罪的追诉。

简单的说,公民之间是不能对刑事类案件“私了”的。

一、绝大部份的刑事案件都不可以私了。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即进行“公断”。
二、极少部份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是: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例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
2、只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这种情况可以由双方进行私了,一般是由施害方对受害方进行积极的赔偿,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被害方明确表示可以不追究施害方的刑事责任,于是,就私了了,国家不再追诉。但是,如果是重伤的,则不能私了。
3、过失致人重伤案。这种案件也可以私了。
4、故意伤害构成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刑事方面的私了。

造成别人轻伤,明显是属于可以调节的,自己私下可以解决的,属于双方可以私了的案件,只要你协商解决,就可以了。性质比较轻微(相较而言),可以私了。属于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未达到重伤的),在刑法规定中是可以私了的。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私了(即由被害人和对方协商处理,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关健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或是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

拓展资料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等;

5、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未达到重伤的)。

除此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注意不包括公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参考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网页链接

轻伤啊?按法律说是赔款然后判刑,但是现金社会你愿意出钱,基本上能搞定,毕竟不是什么大事。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如果警方已经立案侦办,则不可以私了,但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则可以争取判缓刑,也可以不坐牢服刑。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