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卷一:檀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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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小说上有一个佛教密宗的喇嘛叫别人是檀越,很是不解,想哪位大侠帮忙解释一下。

【檀越】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拼音:tán yuè (梵da^na-pati,巴da^na-pati,藏sbyin-bdag) 指‘施主’。

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扩展资料:

关于檀越之语义,《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受斋轨则〉条下注云∶

‘梵云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译。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转名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舍自可越渡贫穷。妙释虽然,终乖正本。旧云达嚫者,讹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檀越

【檀越】佛教用语,拼音:tán yuè  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梵语音译,施主。

《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晋陶潜 《搜神后记》卷二:“ 晋大司马桓温 ,字元子 ,末年忽有一比邱尼,失其名,来自远方,投温为檀越。” 南朝梁沉约 《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及至就讲,乃得七十檀越,设供果,食皆精。” 

金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诸方檀越,不论城郭与村坊,一齐齐随喜道场来,罢铺收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小檀越,你是谁家子弟?” 鲁迅 《华盖集续编·记“发薪”》:“只要有银钱在手里经过,即使并非檀越的布施,人是也总爱逞逞威风的。”

扩展资料:

关于檀越与受施者之间,诸经中屡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经》卷四〈护心品〉云(大正2·564a)∶‘檀越施主当恭敬如子孝顺父母,养之侍之长益五阴,于阎浮利地现种种义。观檀越主,能成人戒闻三昧智慧,诸比丘多所饶益,于三宝中无所挂碍,能施卿等衣被、饮食、床 榻、卧具、病瘦、医药。是故诸比丘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

同书卷二十四又谓,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

(1)名闻四远,众人叹誉;

(2)若至沙门、刹利婆罗门长者众中,不怀惭愧,亦无所畏;

(3)受众人敬仰,见者欢悦;

(4)命终之后,当生天上或人中,在天为天所敬,在人为人尊贵;

(5)智慧远出众人之上,现身尽漏不经后世。

此外,《长阿含经》卷十一谓,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时施、门不制止。

关于檀越之语义,《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受斋轨则〉条下注云(大正54·211b)∶‘梵云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译。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转名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舍自可越渡贫穷。妙释虽然,终乖正本。旧云达嚫者,讹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檀越

意思是施主。

檀越【tán yuè】

基本释义:

(1)佛教用语,称施主。梵语“檀”,汉语是“施”的意思。“越”是施的功德巳越贫穷之海的意思。原来是梵语“陀那钵底”翻译过来的。

(2)和尚或道士称施舍财物给佛寺或道观的人,也泛称一般的在家人。

扩展资料:

檀越是由印度传至中国的,原本只有一个“檀”字,意为“布施”,“越”是后来佛法传入中国,为了方便中国人理解文义后加上去的。关于檀越与受施者之间,诸经中屡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经》卷四。

例句:

1、观寺释道亦将施主檀越年命星庚记注,於是夕受香仪,代具纸疏云马,为坛而祭。——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星灯》

2、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时施、门不制止。——《长阿含经》卷十一谓

【檀越】拼音:tán yuè (梵da^na-pati,巴da^na-pati,藏sbyin-bdag) 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

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扩展资料:

关于檀越与受施者之间,诸经中屡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经》卷四〈护心品〉云:

檀越施主当恭敬如子孝顺父母,养之侍之长益五阴,于阎浮利地现种种义。观檀越主,能成人戒闻三昧智慧,诸比丘多所饶益,于三宝中无所挂碍,能施卿等衣被、饮食、床 榻、卧具、病瘦、医药。是故诸比丘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

同书卷二十四又谓,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名闻四远,众人叹誉;若至沙门、刹利婆罗门长者众中,不怀惭愧,亦无所畏;受众人敬仰,见者欢悦;命终之后,当生天上或人中,在天为天所敬,在人为人尊贵;智慧远出众人之上,现身尽漏不经后世。

此外,《长阿含经》卷十一谓,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时施、门不制止。

关于檀越之语义,《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受斋轨则〉条下注云∶

‘梵云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译。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转名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舍自可越渡贫穷。妙释虽然,终乖正本。旧云达嚫者,讹也。

檀越:通过布施的手段越过痛苦的苦海。由印度传至中国时原本只有一个“檀”字,意为“布施”,“越”是后来佛法传入中国,为了方便中国人理解文义后加上去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檀越

檀越 :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扩展资料:

“檀”由印度传至中国时原本只有一个“檀”字,“越”是后来佛法传入中国,为了方便中国人理解文义后加上去的,意取从施舍做功德,可以越渡过贫苦之海。檀越也常译成檀那。

关于檀越与受施者之间,诸经中屡有提及。如《增一阿含经》卷四(护心品)云(大正2·564a):檀越施主当恭敬如子孝顺父母,养之侍之长益五阴,于阎浮利地现种种义。

观檀越主,能成人戒闻三昧智慧,诸比丘多所饶益,于三宝中无所挂碍,能施卿等衣被、饮食、床榻、卧具、病瘦、医药。是故诸比丘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

檀越施主当恭敬如子孝顺父母,养之侍之长益五阴,于阎浮利地现种种义。此外,《长阿含经》卷十一谓,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也就是: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时施、门不制止。

佛教给予士大夫的不仅有超逸的处世态度,也有无私无畏的精神境界。突出自性的禅宗激发人自立自强,以佛禅心性论为主导,就会促生不惜牺牲的精神和不畏强权的坚定信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檀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