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等级保护区域:轻微伤害罪是如何鉴定?普通的医院能否鉴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0:41:26
由于语言冲突,导致的肢体冲突,结果一方鉴定是耳穿孔(据说本身耳朵就有问题),住院达1个多月(其实根本就不在医院住,而且每天晚上回家).在起诉的过程中被告如何才能胜诉,胜诉的关键是什么?假如败诉结果是什么?为什么要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回导致什么结果.
本人跪求高人指点.xhb7522447@163.com

1、伤残鉴定需要在法医处或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不是什么医院都可以的。
2、对方轻伤程度可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自行判断---了解,不做为依据,但可以判断法医是否有误,如果认为法医判断有误,可申请复议。
3、以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但由于对方有过错,法院可能会减轻其的处罚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4、可能造成的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是因为其上违反了刑法,对方要求提起赔偿的话必然是在刑事的基础上提起民事诉讼。
6、结果伤人者承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主要看对方的伤势和考虑对方的过错。
注:如果你对对方是否需要住院有异议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诊断书等相关材料。

1首先 要到法院申请指定的鉴定地点进行伤残鉴定....
2无法回答
3医药费担负问题!
4打伤人(行事责任)事情起因(民事责任)
5看伤逝了..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况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其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民对于如何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很关心,本期我们请青岛市公安局法制处执法监督科葛怿为大家以案说法。

(案例)1999年1月4日8时许,20岁的于某驾驶单位车辆在汽车站出口处,因交通堵塞与某公司司机李某发生口角。争吵中,于某用铁棍将李某头部打伤,当天被送往县医院治疗。经诊断:李某头皮血肿及头皮裂伤。李某后因头部疼痛未愈,遂去医院进行检查,该院的 C T检查报告意见为:左枕骨线形骨折。经法医鉴定确为左侧枕骨骨折,构成轻伤。本案中,除去其他主客观要件,焦点集中于李某的伤情鉴定。为给轻伤鉴定提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0日颁布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该司法解释指出,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而对于轻微伤的认定,可以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如果李某的头部没有骨折,仅是头皮血肿及头皮裂伤,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就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对于造成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但经法医鉴定李某头部因铁棍的撞击而致左侧枕骨骨折,已构成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则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