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印刷厂:我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07:13:32
我是自学考试大专,02届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在医院实习了一年。不知能否报考临床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谢谢!!!

关于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

一、关于考试报名
1、考试报名应按《医师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到户籍所在地考点报名。户籍与试用机构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省内户籍的严禁跨地区报名。
2、报考总原则为本科试用满一年报执业,大中专(省级教委承认学历并验印)毕业后实践期满一年报助理,取得助理资格证两年后且有大专(省级教委承认学历并验印)毕业的可报执业,取得助理资格证后五年后且中专(省级教委承认学历并验印)毕业的可报执业。
3、外省学历一律要求提供学校所在省教委证明(或派遣证),提前告之考生。
4、各市、州考点应严格按考区审核同意的人员录入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进行通报。
5、各地应在报名处告之考生,持伪造学历报名者一律扣留并通报全省,对学历有异议需复核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点通知本人应在报名结束20日内提供相关复核材料。
6、助理医师应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7、专业证书和学业证书不作为报名学历。
8、中医类别不得与其它类别混报。
9、96年以前的大、中专(省级教委承认学历并验印)毕业的可持个人档案中98年6月26日前转正定级表或医士评审表报考执业医师。
10、毕业当年的研究生应持学生证及所在大学证明参加资格考试。
11、2002年10月30日前报名参加自考的,其自考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3年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的,学历可作为报名依据。除此之外,只有已经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依据。
12、试用机构应为医疗机构或计生服务机构(但不是卫生局、计生办、卫协会等),同时应告知各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为违法行为,对此类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3、军人报考须持军队医疗机构试用证明,地方人员不得持军队医疗机构试用证明。
14、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等专业不得报考。
15、1999年入学的卫生职工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6、第三年参加考试的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局指定部门6个月以上培训证明。
17、各地应对所报名考生资格严格审核,除经办人签名盖章外,还应加盖主管局长及地区卫生局公章。此外每个考生材料应一个档案袋,同时应在档案袋上及报名表中电话及联系方式栏中应详细记录考生联系方式。
二、报名软件及考务手册、代码手册可在网上下载。
三、各地考试费应及时上缴。
四、各市、州考点上报数据前应利用“医师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新添加的信息核验功能,在上报省里前认真做好报名信息核查,确保信息准确,否则省里不予接收。
五、两年考试未合格者,第三年应接受相应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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