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阅兵 日本:出国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02:06:04

出国政审分两类,为因公出国和因私出国,其中因公出国包括因公再次出国。州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主要对县处级及其以下干部因公出国、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和县处级干部因私旅游出国进行政审。其余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政审。

【因公出国审批流程】
政审人员提供:
  1、州外办出具的政审通知书或给组织部的任务通知书;
  2、自治区外办出国任务批办单;
  3、自治区外办出国任务通知书;
  4、因公出国申报表;
  5、州外办出国任务批办单;
  6、州外办给自治区外办的请示;
  7、邀请函(中、外文);
  8、身份证;
  9、州直单位或县(市)外办向州外办申请出国的请示;
  10、非本地户口的,须有暂住证和聘用单位劳动合同书;
  11、因公出国审查表三份。
  (2至10项为复印件)
组织部门审批:
  1、经办人员接受材料;
  2、科室审核;
  3、领导签发;
  4、向安全局、外办开出安全、外事教育通知单;
  5、收到安全、外事教育回执后,开具因公出国政审批件三份(自治区外办、自治州外办、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属双跨团的,还要给组团单位出具出国政审批件;
  6、经办人到党办加盖自治州党委公章。
  因公再次出国审批须政审人员提供“因公出国流程政审人员提供材料”1至9项内容和原出国政审有效批件复印件,组织部门经办人员接受材料,经科室审核、领导签发后,开具再次因公出国人员登记表二份(自治区、自治州外办),加盖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公章。

【因私出国审批流程】
政审人员提供:
  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公民因私出国(境)派出所审查表;
  3、身份证、户口本;
  4、向本单位提出的出国申请报告(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5、探亲人员须有境外直系亲属的邀请函(中、外文);
  6、旅游人员须有旅行社缴费凭证和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审核证明;
  7、出国人员审查表三份。
  (1至6项为复印件)
组织部门审批:
  1、经办人员接受材料;
  2、科室审核;
  3、部领导签发;
  4、向安全局开出安全教育通知单;
  5、收到安全教育回执后,向公安机关开具因私出国批件,并在出国人员审查表签署同意意见,加盖组织部公章后,向公安机关提供一份。

一、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查审批程序

1、区管干部

在申报出访任务前,须在区外办填写《区管干部因公出国(境)事先征求意见单》,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正职报送区委书记和区长,副职报送区委分管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批后,再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

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下达后,在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镇、街道或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签名、盖党委<党组>章)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批。

2、一般干部

区和镇、街道的机关、事业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出访执行任务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上报区外办办理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下达后,在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签名、盖党委<党组>章)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批。

3、企业人员

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下达后,在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党支部书记和党委<党组>书记签名、盖党支部、党委<党组>章)后,随带本人档案材料或已在区外办领取并填写好的《企业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批。区外应聘人员,还须附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思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证明,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经区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和公证手续等有关材料。

上述人员,在审查批件有效期三年之内再次出国(境),如单位、职务没有变动,可填写《再次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经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党组)同意并盖章后,附原审查批件复印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程序

区和镇、街道的机关、事业干部,申请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由本人向公安部门领取并填写《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或《参加“港澳旅行团”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区管干部须事先经区委批准)同意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

引用出处:http://www.chyzg.gov.cn/date/dguide/dguide7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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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