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吃糖醋排骨:满18岁当天的健康女孩能否义务献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8:46:06
我的18岁生日就快到了!我非常想做些什么,来纪念那一天,而且以前,我就非常想献血的.我想知道,可不可以18岁当天献血?需要做什么?

无偿献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发第九十三号主席令,于1997年12月29日公布。1998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2、《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其意义是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所谓无偿献血是指健康适龄公民(18-55周岁)自愿献血,而不要任何报酬。献血的目的是救助他人,奉献爱心。
  4、《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和省政府规定的免交或减交血液的工本费待遇。

  献血者标准:
  1、年龄:18-55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140/60-90mmkHg, 脉压差≥30mmk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心脏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内脏性疾病,无做过大的内脏手术。

  有下列情况者暂不能献血:
  1、献血当天自我感觉状态不佳(如疲倦,精神不振,饥饿等)。
  2、半月内拨牙或其他小手术。
  3、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5、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6、近5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份者。
  7、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8、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丙肝抗体阳性者。
  3、严重的过敏性疾病,如经常性荨麻诊、哮喘、药物过敏等。
  4、各种结核病患者。
  5、严重的内脏性疾病,如心血管疾病、肺气肿、支气管扩张、重感冒及十二指肠溃病,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甲亢等等。
  6、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7、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
  8、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
  9、各种恶性肿瘤。
  10、做过重要内脏器官切除术者。
  11、严重的慢性皮肤病患者。
  12、严重的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3、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4、有吸毒史、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5、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献血前:
  1、献血前当晚应有充足睡眠,精神状态良好。
  2、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不要吃太油腻食物。
  3、不要空着肚子献血,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献血后:
  1、拔针后用指压针或手臂回折5分钟以上,不要马上冲洗针眼。
  2、捐血后一两天应适当休息,勿熬夜或进行剧烈运动,如踢足球、打篮球、跑步等。
  3、少部分人捐血后有可能出现疲倦感、嗜睡,这大多是第一次捐血出现的生理反应现象,不必担心,适当休息可自行恢复。
  4、捐血后一两天内勿暴食暴饮,勿喝酒。在平常饮食的基础上可适当补充些蛋白质和水果。
  5、若针眼处有青紫现象, 这是由于当时止血不好或是血管少量渗血所致,几天内会自行吸收,不会留下痕迹;若青紫面较大,可在捐血二十四小时热敷即可消除。
  6、捐血后注意不要着凉,避免感冒。
  献血程序:
  1、本人填写"捐血征询表"一张。
  2、医生进行病史咨询及有关体检。
  3、取少许手指血验血型及乙肝表面抗原筛选
  4、护士对献血者进行采血,一次采血量为200ml或400ml,时间约3-6分钟。
  5、工作人员发给献血证明书及纪念品。
  6、血液回站后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化验,不合格者由血站通知本人。

  献血不会影响健康:
  有些人担心献血后会伤了元气,影响生育,减少寿命等等,其实这些担心是多余的,一次献血只有200-400ml,仅占全身总血量的5-10%。根据国内外多年大量的献血实践表明,这样的血量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况且血液是可以再生的,献血后,只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血细胞即可以恢复到献血前的水平。
  献血不会交叉感染疾病:
  血站所用的针头和血袋是经过严格灭菌消毒并经检验合格的一次性用品,每位捐血人士使用的是一套新的血袋和针头,不会引起交叉感染,因而也就不会传染疾病。

  成分输血:
  把全血分离制备成各种血细胞、血浆蛋白制剂或用自动成分分离机从献血者单采某种血液成分,临床根据病情,有选择地输用某种血液成分,以达到最佳疗效。

  献血有益身体健康:
  科学家研究发现有规律献血的人,心脏病发病率比没有献血的人低86%。这主要与献血体内储存的铁质流失有关。轻微的铁质不足能够隆低患心脏病的危险性,而体内铁质过量将增加心脏病的发病率。此外,研究中还发现,经常有规律献血的人,癌病的发病率较低。这主要是经常献血,体内产生大量的年轻血细胞,这些细胞有很强的吞噬、杀灭病毒及毒素的能力,从而能起到防癌的作用。献血有利于预防心脏病及癌病这些医学发现,对人类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成分输血优点:
  是最科学先进的输血技术,是现代输血的标志。其优点是:(1)成分血浓度高、纯度高、效价高、容量小,各自在适宜温度下贮存,保证质量,因而能提高疗效。(2)副作用小:人类血型各异,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都有各自抗原。输全血的受血者可发生各种不良反应。输单一血液成分可避免不需要的血液成分所致的输血反应,还可减少输血传播疾病。血容量小可降低心血管负荷。(3)一血多用,节省血源,减轻社会、个人经济负担。

  输血不宜输全血:
  全血的保存期是依据红细胞在保存期未输入体内24小时后仍有70%以上存活率而定的。实际上4摄氏度保存的全血,血小板12小时就丧失大部分活性,一天全部丧失活性;粒细胞1天即丧失功能;VIII因子24小时活性下降50%,V因子3~5天后活性下降50%。因此,经保存的所谓"全血",也只剩红细胞、白蛋白、球蛋白和纤维蛋白原。全血已不全了,输全血还易引起各种输血反应,故不宜输全血。

  献血首要检查血型:
  病人接受输血相当于一次组织移植,众所周知,骨髓、肾等器官移植需要进行配型,同样,输血也要求血型相配合,否则,输入的血液就会被病人的免疫系统识别、排斥。这样输血不仅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反而会发生输血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故献血时要检查血型,病人在接受输血时也要检查血型及交叉配血以找到相配合的血液输注。

  O型血人不是万能献血者:
  O型血的血清中存在有抗A和抗B抗体,若输血给A、B或AB型的病人,会与病人红细胞上的A、B抗原起反应,引起严重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危及生命。现在提倡同型血输注,危急的情况下,可考虑输O型血,但不是输O型全血,而是要把其中的血浆除掉,输洗涤O型红细胞。

  输血尽量不输新鲜血:
  (1)新鲜血各种成分抗原性强,易引起输血反应。(2)有大量存活淋巴细胞,增加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危险。(3)梅毒螺旋体在体外4摄氏度可生存3天,因而3天内的血液尚有传染梅毒的可能,超越3天的血反而安全。(4)如输血目的是补充血小板、粒细胞,12小时以内的血才算新鲜,但所含血小板、粒细胞不纯、不浓,达不到治疗量效果。因而,输新鲜血弊大利小,不主张输用。

  亲属间输血不安全:
  有人认为病人输用亲属的血液最安全,事实上并非如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亲属间(如父母与子女)输血后并发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危险性比非亲属间输血的危险性要大的多。当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液的HLA单倍型相同时,受血者由于疾病等原因导致免疫功能缺陷或受抑制,缺乏抗供血者的反应,输血后把供血者的血液误认为是自身的血液,不予排斥。而供知者血液进入受血者体内则把受血者的血液淋巴结细胞辨认出非自身的淋巴细胞予以排斥,从而导致致命性的GVHD。因此,病人的输血治疗应避免使用亲属供者的血液。亲属献血后由可由血液中心调剂使用。

  自体输血:
  自体输血即将患者少量血液或血液成分,预先或在术中采集、贮存、过渡再回输给患者本人的一种输血方法。自体输血其优越性有:
  (1)安全。可以杜绝经输血传播疾病,并可免除输异体血后的副作用;
  (2)节约血液资源;
  (3)减少患者医疗费用的支出。
  (4)适用范围广;
  (5)反复小量放血,可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
  (6)特殊血型(Rh系统等)的自体储备,避免了找血源的困难。

需要拿自己身份证、早晨不要吃饭、去血站、做好心理准备、体检、然后通过的话就可以献了……

最好提前喝些红糖水,多喝点,不然不好出血。
呵呵,挺有意义的。

可以献血,只要通过基本的检测就可以了.

没有理由呀

你都献了那么多年了,只是这次量大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