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城市日企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0:16:34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参考资料:http://www.sh-lawyeronline.com/show_2401_731_80.htm

这是我查的最新标准,其他的我不是太清楚,呵呵!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