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教师招聘:如果我爸写了遗嘱并请人公证了,房子归我姐姐所有,那么请问我后妈还能得到房子吗?她的孩子有份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18:31:56
我不要房子,我只是不想让我爸的心血落入他人之手,就为争一口气,我后妈对我们不好,我上小学五年级时她就来我家,没给我做过一次早饭,还打过我姐姐,我家离学校走路只要15分钟,后来我没办法在家呆我就住校了,想起真难受,我不想让我家房子给她,他自己的房子卖了也没给我爸钱,也没给我们说.

如果你父亲所立遗嘱为公正遗嘱,并且在那之后没有立过公正遗嘱,就会按照医嘱执行
同时还要看他们的结婚时间以及购买房产的时间,参照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要看你父亲的遗嘱是在什么时候立的

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单一一方所立的遗嘱无效的

建议:具体详情去律师所咨询一下吧

如果是在他和你后妈结婚前做的公证,那就归你姐姐所有,或者在他们结婚时公证了房子属于你爸爸的个人财产,他也可以随时公证把房子给你姐姐。

如果是你爸结婚前,那没你份,如果是你爸结婚后,你就有份

我想一定是婚前公证的,应该如果是婚后是要配偶签字的。但是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遗嘱设立人还健在,就不能生效,及虽然遗嘱公证过,可不是婚前财产公证,有没有过户给你姐姐.则,应该算是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我想你后妈应该是有权分割你们的房的.你们也可以找她变卖婚后公同财产的证据,比如契约的签订日期.如果她打你姐姐,你也可以告她.但拿遗嘱对她好像没什么约束.

什么是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