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产生的主要原因:法医的一般工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2:03:10
本人要考大学了,想学法医,不知有没有内行能告诉我,
在基层做法医工资是多少?
(北京)高考录取分数是多少?
毕业后还有什么别的就业出路? 回答详细者重金答谢

正月初一 勘验命案

法医接触命案尸体检验是经常的事情,可是,正逢大年初一进行尸体检验,对法医工作本身来讲是极少遇到的。我却亲身遇到过这种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记忆,这是常人所感受不到的,为此,那年局党委还专门派人到我家里拜年,年底还给了我一次嘉奖。
那是1987年,正遇农历腊月三十,上午突然接到县里最边远的派出所值班民警电话报告,述当地林区发生一起枪杀案,一盗伐林木者被护林人员用枪打死,死者家族正聚集近百人在区政府闹事,请求公安局派人进行调查处理。正逢过年,家家团聚,同吃年饭。有谁愿意在这个时候出门办案? 况且现场还在最边远的高山上,距县城有200多公里,海拔高度有2000多米。可是,电话报告情况比较紧急,而且,时间不久,死者家族已经将尸体抬到了区政府院内,当地政府值班人员只有1名妇女干部,派出所也只有1名民警,情况非常紧急……。

面对此种情况,局领导百般无耐,只好找到我。因为此事少不了法医要进行尸体检验,即让我一人陪同林业公安科两位民警去处理此事。当我们乘车途经崎岖不平的山间公路时,却不见有其它的一车一人在路上,明显有别于往日的繁忙场景。很少有一些接送新媳妇,办喜事的……。当天傍晚我们才赶到区政府,而让我感到惊异的是,政府部门都关门闭户,在政府院内都是一些闹事的死者家属和少数围观群众。让我们有些“四处为难”,当地政府部门有些无能为力(或不愿意出面),死者家属不分青红皂白抬尸闹事,而且准备砸门窗。派出所民警和我们似乎难于控制局面,我们仍然坚持进行着耐心细致地群众工作,讲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按法律规定程序办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法制教育几乎通霄达旦。我们却没有生活安排,没有住宿条件,做好工作后就已经是大年初一了。没有别的办法,我进行尸体检验时,死者家属仍带着不满情绪,都不愿意到场观看(见证)。介于程序上的合法性要求,我只好请来一名当地医生到场作为见证人。这样,就在这种非常安静的条件下进行了尸体解剖检验。检验尸体时,虽然感觉有些冷静,然而,自己从内心讲却仍然充满着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找到致命部位,查明死亡原因。

此件任务完成后,初三,又在县城内检验了一火场中尸体……。

基层法医工作,确实会让你有尝不尽的人生酸甜苦辣,而且处处存在着危险和考验。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人欢喜,有人悲伤,面对一件件“死人案件”,你还得认真地对待其周围“特殊环境”。我看过电影《拦灵车的人》,她描写了一个真正的法医人风格,有些情景非常感染人。但是,我也体验到了,在最基层当好法医人更难……。

法医是份高尚的职业.工资是要看你工作的地点而定的,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不一样,不过现在国家正在提高公务员的收入,等你毕业的时候应该很高了.学成后,你不想做法医的话,也可以的啊,但还是公安这条线比较合适.
为自己的兴趣而学吧,祝你早日成功!

  北京今年高考理科录取分数是415分。
  基本工资在4000元以上。
  就业方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法医学可以派上什么用场?——法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
  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第一、现场勘验。刑事诉讼中的现场,是特指犯罪或事故发生的场所,以及发现尸体的地点。刑事诉讼中的现场勘验是在发现尸体的场所或遗留行凶痕迹的出事地点,为了正确判明案件的性质,揭露、证实行凶和查明、侦缉凶手而进行的一种侦查措施。它由侦查人员执行,参加现场勘验的法医的主要任务是:配合侦查人员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询明现场有无变动,研究当时行凶经过,勘验现场,检查尸体,搜集物证。法医勘验现场后,应当立即编写勘验笔录,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分别签名或者盖章。法医参加现场勘验,发现和搜索与案件相关联的物、事和人,这对判明案件性质、证实和揭露犯罪是很有帮助的。 在勘验现场时, 应当注意先进行“静” 的勘验,再进行“动”的勘验。所调 “静”的勘验,就是保持现场原状,只作观察、记录、绘图和拍照。所谓“动”的勘验,就是运用各种技术方法对有关的物件逐一仔细检验,发现和采集物证。在进行“动”的勘验的时候,应当一面勘验,一面记录、绘图和拍照。勘验的顺序应当根据案件和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从外围向中心,或者从中心向外围,或者从这端通过中心向那端的方式。总之,要以不遗漏任河与案件有关的痕迹为原则。 凶手作案后,总是要千分百计地掩盖行凶行为,逃避侦查。为此,他们经常要放烟幕,毁灭作案痕迹,变动现场物品、甚至碎尸移尸,制造假现场等,以扰乱侦破视线,企图将侦查工作引向歧途。法医工作人员遇到这些情况,应当提高警惕,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第二、 尸体检验。1979年9月10口,卫生部重新发布的《解剖尸体规则》规定了法医解剖尸体的几种情况: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者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者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者。 按照这一规定,我国法医尸体检验的数量是不多的。实际上,我国司法工作中法医尸体检验的数量也很少。 在香港, 警察部门的法医科每年检验尸体4000多具,解剖3000多具,其1年的尸检总数就相当于重庆市11年尸检总数之和的2倍以上。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美国法医尸检数字如此之大,是与其社会制度有密切关系的。 在美国及西欧资本主义国家, 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美国人的研究表明: 1960年美国谋杀案的发案率为每10万人中就有5件, 到1980年,那么,毒物从何而来?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经查,死者生前作风正派,也无其他自杀因素。自服冬眠灵中毒可能性似可排除。胡得谦于几个月前,以替同学母亲治神经分裂症为由,从县建筑公司医生李× ×处骗取了冬眠灵药片50片, 冬眠灵药针剂1支。在李惠娴中毒昏迷期间,胡又以替人治病为名, 向某乡卫生院医生李××处要了冬眠灵针剂8支。这都有处方和单据为证。加上其他调查的结果,说明胡有杀害李的重大嫌疑。后来经审变证实了胡用冬眠灵药片和针剂杀害妻子李惠娴的事实。胡毒杀妻子,一害两命,终于受到了他应得的惩处——死刑。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明白以下这些道理: 毒物和非毒物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在通常情况下,凡小剂量地作用于机体,就能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引起死亡的物质,称之为毒物。实际上,这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有些毒物使用得当,不仅对机体无害,反而有益,甚至可以用作药物治疗疾病。冬眠灵就是如此,小剂量服用可以起到镇静作用,对治疗精神病有其特殊的功用。许多药物在一定剂量下是良药,而应用过量时就可成为毒物。即使象食物、食盐、维生素、水、甚至空气等人体必须的物质,如果用得不当也会妨碍身体健康,甚至引起死亡。 由于毒物的毒性作用,导致机体功能障碍、结构损害而发生疾病者,称为中毒。一般轻度中毒不致危及生命,严重的中毒即引起死亡。平常我们所说的中毒死亡,就是指这种由于中毒而引起的死亡。此外,还有一门专门研究毒物的来源、性质、作用和中毒的条件、症状、诊断、治疗、病理性损害以及毒物的测定等,这就是毒理学。毒理学可分为食物毒理学、工业毒理学、军事毒理学以及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理学专门研究与法律有关的毒物和中毒,但其他的诸如食品中毒,工业中毒中涉及到法律问题,则仍属法医毒理学的研究范围。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中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中毒的原因和案件的性质,可将中毒分为自杀中毒、他杀中毒和灾害性中毒;按中毒的速度和程度,又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等等。 由于中毒的理化状性、剂量多少、浓度大小及进入体内的途径和吸收快慢的不同,毒物作用于机体可对机体有不同的局部或全身作用。一般情况下,毒物的作用仅限于局部而未被吸收者,多对机体有局部作用或以局部件用为主;但是吸收入血或直接注入血液的毒物,则主要对全身起毒性作用。中毒一般就是指后者而言。 毒物对机体的作用是要受多种因聚影响的。由于条件的不同,某些人口服某个剂量的毒物可能引起严重中毒甚至是死亡,而另一些人口服同等剂量的同等毒物,却毫无反应或中毒轻微。因此,在法医上研究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对于判明是否中毒死亡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毒物方面来讲,首先,毒物的理化性质可以影响毒物的作用。毒物的物理性状与人体对毒物的吸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气体毒物吸收最快,液体毒物次之,固体毒物最慢。例如医学上经常利用硫酸钡不溶于水,相反,氯化钡易溶于水,若被口服则可以引起急性钡中毒。从一般意义上讲,溶解度大、吸收快的毒物,从口服到出观中毒症状所需要的时间校长,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期。毒物的化学结构不同,其毒性也有明显的差异。 其次,毒物的剂量也是影响毒物发生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索。毒物对机体的毒害作用与剂量的关系极大。凡是能够使机体出现中毒症状的最小别量,称为毒物的中毒量;凡是能够使人体发生中毒死亡的最小剂量,称为毒物的致死量。在实践中,中毒量和致死量的标准极难确定,这主要是由于影响毒物发生作用的因素很多,同等剂量的毒物对不同的人体会出现不同的后果。此外。一切毒物中毒量和致死量都只是一种大概数量,只能作为参考。就一般意义而言,毒物的剂量越大,其毒性作用也就越严重。但是,应该指出,决定毒物作用大小的是机体对毒物的吸收量,而不完全取决于毒物的吞服量。有些服毒者即使口服了大剂量的毒物,但可能由于呕吐、排泄等因素,而不致中毒死亡,甚至根本不出现中毒症状。 另外,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也影响毒物作用的发生。一般来说,毒物经注射或从呼吸道吸入,比口服吸收快,毒性也就相对增大。据试验,皮下注射只需用口服量的1/4, 就可达到同样的效果。有些毒物从某种途径进入机体有毒,而从另外一种途径进入则无毒。如口服金属汞无毒,而从呼吸道吸入汞蒸气则有剧毒,蛇毒是一种蛋白质毒素,口服无毒,而经咬伤创口进入人体,则会迅速发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 从机体方面来说,人体的年龄、性别、体重、健康状况以及习惯、嗜好等,都与毒物进入人体以后是否出现中毒症状和中毒程度有关系。 小孩、老年人和身体衰弱者,由于其抵抗力较弱,因此对毒物的反应都比较严重。儿童对麻醉剂(特别是吗啡)非常敏感,所以医学上禁止对儿童使用吗啡,但儿童对阿托品、甘汞的忍耐却较成年人为大。 体重一般与中毒量、致死量成正比。肝、肾等解毒和排毒器官有疾病的人,其解毒、排毒能力降低,毒物的作用也因此而增强。 胃内容物的数量和性质对毒物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影响。胃肠空虚,毒物易被吸收,中毒症状出现早,胃内充满食物,则毒物被稀释,作用缓慢。胃内食物也可能对毒物发生反应而增强或减弱nt> 法医在进行书证审查时,如果必要,可以调阅案卷全部材料、进行复查、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或者重新勘验现场和检验尸体。这样可以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司法实践证明,无论是在50年代还是在80年代,经法医审查而纠正的已判死刑的冤、假、错案例子并不罕见。这一方面要求法医工作者要努力提高素质,协助司法机关的工作,保证鉴定的质量和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要求司法工作者在办案中要尊重法医提出的意见,并把法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视为制度。 法医进行书证检查,还可以完善、补充证据,必要时作补充或重新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些案件,由于罪犯时供时翻或有许多种口供而无法辨真伪,最后经法医鉴定而得到解决。1981年,四川省泸县有一女社员,因恋爱纠葛,被男方杀害。被告人在公社和看守所的五次交代中,都说是在发现尸体现场扼死被害人的。但当向他宣读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时,他又交代是在一个水塘内将死者溺死之后,移尸于发现尸体现场的。法医初验时所作的鉴定书,认定被告人是在发现尸体的现场处扼死被害人的。后来,在复查中法医又作硅藻检查,证明死者胃里的硅藻与被告人所供水塘的取样一致,而与发现尸体处的泥土取样有明显的差别,从而认定被告人最后交代的杀人移尸经过属实。 法医在主持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病程记录的审查时,应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全面解剖检查,及时提取原始病程记录,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分清性质和责任。

法医现在的工资比一般公务员略高,但不会太高。

新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法医可能采取聘任的形式,那时工资会很高。有部分地区年薪达到10万左右。

是个不错的职业

我弟弟是学法医的,很辛苦的,如果选择了这条路,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啊!天天面对的可是尸体,不是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