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关于税务我想知道在何种情况下会受到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04:58:39
在我们注册现在的个体营业执照之前,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注销了以前的集体执照,在注销之前我们交清了所有的税,可我们在办完现在的营业执照之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让我们补交在办个体之前的税务.因为在注销完前者之后隔了一段时间才办的现在的执照~
可我们已经交清以前的税,为什么还要交中间那一段时间的税呢?何况期间没有隔多长时间.我们就办了现在的营业执照

像你这种情况,税务机关的处理取决于其对你的行为性质的认定,包括有:
1.偷税。除补缴税款外,还需加收滞纳金,并处偷税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漏税。除补缴税款外,还需加收滞纳金;
3.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补充问题。
实际上,你企业是一致存在着的,只是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是集体企业阶段,第三个是个体企业阶段,这两个阶段都不存在问题,正如你所说的,集体企业注销时,已经结清了所有的税款。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二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你企业出于“真空阶段”,集体企业的身份已经注销了,而个体企业的身份尚未取得,但是,你企业并未停止经营活动,仍然在继续营业,仍然在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论这一阶段经历的时间的长短,均应当就这一阶段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交纳相关的税金(一般税务机关会按照你后一身份,即个体企业的身份进行征缴)。这也就是税务机关可能会以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为由加以认定的原因所在。
对于你来说,现在的问题已不是追究该不该交税的问题了,只要税务机关只对这一“真空阶段”的税款进行追缴的话,那税务机关就是合法合理的。你目前应当做的是向税务机关进行解释沟通,争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经济处罚。当然税款的补交是不可避免的。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