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庶子分家有空间:为什么学作曲要会弹钢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3:21:04

作曲不只是把歌词写成歌曲。

作曲包含和声、复调、歌曲写作、配器几个小科,其中和声与复调的音响效果复杂,不是单旋律乐器胜任的。在往后学,写交响乐的音响更为复杂,钢琴能帮助作曲家知道他要写什么音符,以及写下的音符是什么效果。当然就显得和重要了。

其实不只是作曲,还有指挥,也要会钢琴,这样才能知道乐队中这些东西知怎样组合的。

初见周杰伦,自然是因为那首《简单爱》。MTV里他的容颜青春且沉静,即便是那么活泼的情歌,他也唱得那么不动声色。惊鸿一瞥,料定此人绝非泛泛之辈。
这种瞬间的直觉有时候很灵。譬如多年前的王菲,将红未红之际,观其MTV,冷峻模样分外俏丽,便有这种直觉产生。十五六岁时看《大话西游》,擦干眼泪便对全班同学说:“这是我所看过的最棒的一部片子。”若干年后果然大红大紫。
初见周杰伦,这种“非同寻常”的直觉又来了。

很多人并不服气:“吐词含糊,口齿不清,不晓得在唱啥。”或云:“蹦跳叫嚣,纷扰无比。”
说这些的,你们都不懂周杰伦。
也有人不过随波逐流,可有可无地听听,热闹过了,也就忘了。
这种人,你们也不懂周杰伦。

流行乐坛有两个人是颇有底气的,一个是前面提到的王菲,个性独特且不去说它,单讲歌,制胜处在于哀而不伤;另一个便是周杰伦,个性如何且待后面慢慢道来,单讲歌,制胜处却在于破旧立新。
周杰伦是具有颠覆性的。在此之前,没有人这么写歌,更没有人这么唱歌。我们不必听清他在唱什么,单单听旋律,节奏,吐词成句的那种感觉,已经足以颠覆我们所有关于流行歌曲的经验。原来歌是可以这么听的。

他喷薄不息的灵感和十几分钟一首曲子的创作速度曾令吴宗宪目瞪口呆叹为观止。他所作的曲子巧妙地融合了古典与现代,诡变多端,又毫无凿痕,行云流水如入无人之境,完全超出常人的想象。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为其定位,他的风格真正是多元的(至少在出《七里香》之前是的);在艺术与商业结合的手段和成果上,周杰伦天下无双,任何一个创作型歌手都无法与之媲美。

我看好周杰伦,远在《东风破》红透之前。在这首歌被绝大多数从不听周杰伦的人认可之后,终于也迎来了“咦?此人此歌果真不错”的一片赞同之声——在此之前的《上海一九四三》并不输给《东风破》,而在各大排行榜上的成绩远不如后者那般辉煌夺目。相比之下,我却更喜欢《上海一九四三》。这两首歌的歌词,均出自方文山之手。虽然周杰伦说:“文山啊,等你写完词,我都出下一张专辑了罗。没关系,慢慢来。”可是慢工出细活,方文山所作之词往往精致讨巧辞采斐然,不愧是周杰伦的最佳拍档。

一般人第一次听周杰伦,很少会有共鸣,因为曲风实在太怪异,只觉嘈吵。第二次,第三次,恐亦如此。终于有一天,居然听顺耳了,从此断不可能再放下。他的歌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耐听。第一年听,第二年听,第三年听,反复听,从来不会厌倦,从来不会觉得这歌落伍了。我在不看歌词的情况下听一首《爷爷泡的茶》有两年之久,结果最近才听清楚他循环唱的那两句是:“爷爷泡的茶有一种味道叫做家,陆羽泡的茶像一副泼墨的山水画。”真难为周董将这绕口令似的句子唱得那么快还唱了那么多遍。可能听不清歌词也是他的歌极为耐听的原因之一(笑)。

印象极深的是第一次听《米兰的小铁匠》,感觉如同遭遇到一声惊雷,将所有我对音乐的渴望竟数唤醒:世上竟有这等天籁!这首歌是完美的,除此之外没有词语可以描绘。它的完美不仅在于旋律本身,更在于可以连续不断地听,一遍两遍十遍百遍,每遍开始前,都会有种期待的欢喜。

每次听影片>里那首并未纳入大碟的主题曲,看到他在MV里面懒洋洋地倚在光影斑驳的墙上,我都会闭上眼睛不忍睁开,觉得连呼吸都几乎要停止。碟片已经听坏三张,又非拣昂贵的正版来买,与盗版的十元四张相比,性价比严重失调.如此种种,无不表明我痴状堪忧,智商已降为零.

然而每次去KTV,立志成为K歌之王的我,却从来不唱周杰伦。容祖儿,卢巧音,TWINS,SHE,朴树,爱戴,阿杜,陈奕迅,王力宏,潘玮柏,许慧欣,陈慧琳……我都唱,可是他们都只亮一点点,惟有周杰伦,他是一轮明月,整体充满光辉。即便是我深爱的伍佰,也不能与之相比(因为伍佰太过苍凉)。周杰伦的歌不适合独唱,一定要在八万人体育场,万众一心,唱彻冬夜寒空,才不枉费我为歌狂。

我永远不会忘记前年冬天在上体馆看的那场露天演唱会,周杰伦在台上,我们在台下,直唱得气冲霄汉,嗓嘶喉哑。唱到终场,没有一个人舍得停止,没有一个人舍得离去。冷风刺骨,全体站立,几万人一齐挥舞着荧光棒,一齐唱着那些每个人都熟稔之极的歌曲,所有的人都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团结的力量。那力量强大之极,使人的情绪像滚水般沸腾像烈火般燃烧,等待音乐响起,我们就跟着周杰伦一起忘情地唱:

“一盏黄黄旧旧的灯,
时间在旁闷不吭声,
寂寞下手毫无分寸,
不懂得轻重之分。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静静看着凌晨黄昏,
你的声影失去平衡,
慢慢下沉……”

经过那么刻骨铭心的一夜,从此再也不唱周杰伦。

不过对于当天他的出场,我倒是有一点小小不满的。他打扮得像个超人一样吊着钢丝凌空而下,引得全场兴奋尖叫。比起这种哗众取宠的噱头,我更喜欢王菲冷冷往台前一站,轻轻说:“嘘,别吵,听我唱歌。”

我希望他静一点静一点再静一点,虽然我没有这个权利。无论如何,瑕不掩瑜,即便某些场合商业包装实在恶心,我仍然爱他到底。他本身的光辉,并不因眼花缭乱的包装而黯淡丝毫。在年度华语榜中榜颁奖晚会上,他蓄着青青的胡根,穿着黑黑的中山装,唱得那么淡定自若,风度仪表大胜以往。每一个镜头都令人心折。某乐评人曾说:“是有那种人的,往台上一站便是老子天下第一,他不会去管什么舞台经验,舞台效果,他只管唱歌,没有动作,甚至没有表情。这种人,一旦成名,便是天王级的。”

我更喜欢这样的周杰伦。

他自己也说:“我平时比较低调啦。穿衣也只穿素色,舒服自然就好。”他的日常穿着一向很显品位,比较西化,极适合他。

我不知有多少人能从浮华的表象背后看到周杰伦的内在。那么聪明的,与众不同的,谦逊而又平和的一个人。

传闻中蔡10与周杰伦曾是一对,那其实是滑天下之大稽。单凭蔡圣女的平庸,一百个她也难抵一个周杰伦,说到匹配,简直是对周杰伦绝世才华的侮辱。

好象只有钢琴可以是主旋律和伴奏一起弹出来 其他的好象不行

因为钢琴是乐器之王,而且是标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