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阳光家教:懂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2:26:09
我的妻子背着我在外借债后不还,债主上门要我替她还债,我有没有义务替我妻子还债,有何法律依据?

如果你们已经有分居相当长时间的法律事实,则可以作为一个向法官抗辩的理由,但只要还没离婚。从法理上认为你们作为夫妻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这个财产既包括债权也包括债务。
你的妻子在外借钱,除非你证明对方明知是背着你借的,且明知借给你妻子一人,否则就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现在你们离婚了,这笔钱也要一起偿还。当然,如果你能相应证明了这笔钱被你妻子一人用于个人目的,虽然不能免除你对债权人的还钱义务,但可以在你履行后向你的妻子追偿(离婚的话,否则的话也不存在这个问题)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法律有理由认为,夫妻作为人类社会最紧密的结合关系,是一个天然的利益共同体,任何第三人基于善意和一般的常识都有理由相信夫妻互为对方的代表,而可以互相处分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推定了这种法律义务,当然为了防止夫妻一方串通第三人损害对方的利益,也规定了一个例外,但这和原则是不矛盾的,且要证明我上述所说的免责情况无疑是相当困难的。

基本就是这样。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除外。

你无法举证他们的债权关系约定为个人债务,所以应该还。

如果是借债为了家庭生活,你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借钱纯属私用你没有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