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的未来 卢柯:下班途中被撞伤,是工伤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9:50:05
下班途中被一儿童骑自行车撞为骨折,是工伤吗?

不算! 可以看以下这个案例!
  被非机动车撞不算工伤!!!
  但根据当时责任情况向儿童监护人索赔!!

  孟桂芳,女,48岁,系华丽有限公司职工,1997年7月14日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一名骑自行车的男青年撞倒,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右锁肩骨骨折。事后,孟桂芳以上 下班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意外伤害为由,要求公司按因工负伤处理。公司向当地劳动保障 部门请示,答复是按非因工处理。?

  【评析】本案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答复意见,是依据改革后的工作保险政策规定 ,上下班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造成的,算工伤,非机动车事故不算工伤。在改革前,对企业职工而言,所有交通事故都是不算工伤的。因职工上下班途中并非是直接从事企业生产工作,因此,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没有把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纳入认定工伤范围。但随着社会发展,国情变化,机动车辆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增多,加之机动车辆属高 速运动的机器,容易发生对行人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城市中对上下班职工的事故伤害危险比较大,因而在80年代初,机关、事业单位首先规定工作人员上下班交通事故死亡的定为工伤 。为保障企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过去的政策进行了修改 补充,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受伤、死亡,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适用条件作了严格限制,一是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二是上下班必经路线;三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事故;四是与机动车辆相撞发生的伤亡。为什么不适用于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呢? 因为自行车属人力车,与自行车相撞受伤多数是双方都负有某些责任,事故比较多,伤情比较轻,不能由企业工伤保险包起来,因此,国家政策不能把上下班途中因骑自行车相撞负伤 纳入工伤认定范围。本案中,孟桂芳下班途中是被自行车撞伤,尽管对方负全部责任,但属于非机动车撞伤,根据政策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应按非因工处理,而她可以请求肇事者给予伤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参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9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 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 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是,上班途中 工作中 下班途中,这之间出事都算工伤,我有看过CCTV2演过和你一样的情况,只不过那人是上班途中,律师说的很明白,上下班都算是为公司而做的事情,所以应该算工伤~!

应该算吧!
但中国的情况总是比较复杂.

算的,但同时还要看你是否绕路,若是正常路线就算是工伤,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一条。可找律师求助。当然,同时也可找那儿童监护人索赔相应损失。祝你早日康复!

看你单位了, 有的单位是算工伤的(尤其是外资企业)。但大多数单位应该是不算的。

是工伤。在上班的途中都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