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张信国同志:作法自毙的典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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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柯碱看见

“作法自毙”的语义来源。商鞅逃亡时,赶到函谷关时,夜幕已经降临,城门按时关闭。当时追兵紧追不舍,但只要熬过一个晚上,次日清早在追兵带来追杀令前出关商君就龙潜大海虎归山了,以他的才华与声望,久受暴秦之苦的六国肯定视之如法宝,即使无人敢得罪秦国而收留他,隐居也是一条不错的归途。

  想来当时无电报电话之类的东西,恐怕连鸽子传讯都未发明,函谷关守将尚不知咸阳城中的变故,不知他们尊敬或者说是恐惧大于敬重的商鞅大人在政治斗争中已经沦为“咸鱼”,且已经不可能有翻身的机会,利用此空档,还是极有可能混蒙出关逃出生天的。

  可命运却和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到一家小店投宿时,店老板要他出示身份证件,并说这是我们商鞅大人制定的法律,让没有证件的客人投宿,店主人要受连坐之罪。

  据说当时商大人恨恨地说:原来我制定法律的弊端,竟到了如此地步。那种感觉如同一名铁匠打了一把名刀,天天赏玩却有一天发现它竟插在自己的肚皮上。

  不得已,商鞅逃到自己的封地,组织家丁进行抵抗,可微弱的抵抗运动很快被追兵粉碎,人们甚至怀疑这场历史记载的小规模抵抗是否存在,虽然没有资料可供参考和佐证,但我内心确信商鞅兄弟最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他的仆人们五花大绑缚去领赏的。

  原因之一商鞅的行为已经是构成叛国罪,追随者不仅要冒送命的危险,还会株连家人,如此大风险的博弈,且成功的概率基本为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大势已去,众叛亲离也莫怪;二是按照秦律,擒住商鞅,不仅可能保命,还可能换取荣华富贵。

  其实,在重义信诺的春秋时代,慷慨赴难者多如星斗,取身取义是一种时尚。但法家主张严刑峻法的,商鞅也是如此,他蔑视儒家的仁义道德,相信“霸道之说”和“帝王之术”,平素行事,刻薄寡恩,玩权弄术,对手下之人,视之如鹰犬走卒,呼之驱之利用之还内心轻之贱之,得势之时尚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风光得很也自信得很。但一朝失势,没了黄金和权力,自然没有死士替其卖命,更别说义士舍生取义共赴黄泉了,被卖也是活该。

  但我认为,这还不是商鞅命运的终极原因,商鞅的宿命,非天谴,非因果,而是其在变法中长期施行的愚民政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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