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妈相干狂赞我高岗堇:留置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29 10:46:40
乙公司将仪器交由戊公司保管,约定保管起为10天,保管费为1万元,但乙公司将仪器提走后一直未付保管费用,戊公司要求对该仪器行使留置权。

在仪器已经被提走的情况下 .戊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