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咨询和听证制度2.召开工作会议或在关业务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事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可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也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举行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3.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本局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4.建立网上监督渠道,政务公开
现场监督,听证,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