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渭汉的夫人赵文为:关于机动车分数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0 05:42:47
请问下大家!听说现在机动车一年的12分可以不用拿,如果要扣分直接在电脑上面扣?是这样的吗????????另外我上路的时候可不可以只用拿驾驶证和副页那2张东西,而外面的那个黑色壳子不用拿?谢谢大家!!!

现在全国公安交管信息网已经联网了,无论是在那里违犯交规,当地交警将违犯交规的信息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网后,电脑自动记录在案,自动扣分. 所以现在已经取消了记分卡,上路的时候只用拿驾驶正证和副证就可以了,那个黑色壳子拿不拿都无所谓,你可以放心使用.

提醒你一下,如果说违犯交规超过三个月不去处理,驾驶证会一次被扣12分,当时驾驶的车辆也无法进行年检.

另外,一个记分周期内不满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会自动消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扣是在电脑上扣,不过驾驶证的那个壳子为啥不拿呢,
我不是很清楚要不要拿,不过我所知道的人里,都是要拿的.

现在是电脑联网的,在电脑上扣,你可以去交警队或者专门部门查询。

至于黑色壳子,那只是个皮,保护证件用的,就跟你身上穿的衣服一样,你不穿也可以……只是,身上容易脏鸟,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