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中小学跳高纪录:外资公司有独立的用人权吗,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8 20:35:16
谢谢你,外服就是为外资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的公司.你说的不太准确,因为我与外服的合同里根本就没有谈到工资,社会保险的内容,相反这些内容全在我与外资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里.我不清楚现在我与该外资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与外服是什么关系?请你指点一下

你所说的“外服”是什么意思?对外服务公司吗?
外资公司当然有独立的聘任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愿意以其自己的名义聘任员工。因为聘任员工的话,公司要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如给你支付各类保险金、各种费用等。
所以现在有一种用人形式,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你所说的“外服”可能就是劳务公司中的一种)签订劳务合同,由用人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报酬。这样的话用人单位在劳动法上的义务就可免除。劳务公司才是员工真正的聘任单位,由劳务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
所以,从你的描述上来看,你并非该外资企业的员工,而是“外服”的员工。

看其有无法人营业执照。

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当然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外资公司是指外国法人在中国的办事处,还是中国法人.

外资企业在中国以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分支机构的,属于中国的企业法人,享有与中国法人一样的用人、签订合同,进行合法经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