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懒人跑腿电话:初一历史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17:41:28
1、请用你学过的初一历史知识,理解证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2、某校计划办一个“中国历代科技发展”回顾展,请你负责其中的明清部分。你准备如何完成这个任务?你将选取那些素材?请拟一个100字以内的计划。
3、评价李自成

4、《康熙大帝》《雍正王朝》正在热播。而在康乾盛世局面出现前,顺治帝福临也曾有一番作为,为后世繁荣局面的出现也曾作过较大的贡献。现请你为即将开拍的《顺治帝》撰写剧本,你将写些什么呢?请写一篇百字以内的撰写计划。

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福临在政治上积极推行宽松和招抚政策以缓和矛盾,对各地出现的反抗斗争他不主张一概坚决镇压。他亲政的第二个月谕兵部说:“朕思各处土寇本皆吾民,或为饥寒所迫,或为贪酷官吏所驱,年来屡经扑剿,荡平无期。皆因管兵将领纵令所部杀良冒功”,“真贼未必剿杀,良民先受荼毒,朕甚痛之”。因而下令“不得轻动大兵,使玉石俱焚” 。三月谕户部,允许原清兵入关时俘获而隶旗下为奴的汉人回乡探亲,“其父母兄弟妻子有愿投入旗下同归一处者,”“准其完聚。以示朕满汉一视之仁” 。七月又谕户部,“数年以来投充汉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甚至有为盗、窝盗者,朕闻之不胜痛恨。”他下令“今后各该地方官如遇投充之人犯罪,与属民一体从公究治” 。这对当时造成社会极度恐慌混乱的逃人法、投充法来说,虽然不能根本改变,但多少起了一定的缓和作用。对各地的抗清势力和抗清活动他坚持剿抚并施的方针,并突出招抚一手。顺治十年四月,当偏沅巡抚奏报查获明福清王嫡子朱由杞并伪刘知府所遣文卷一箱,有故明宗族废绅往来书札一事时,福临下令:“朱由杞著即就彼正法,文书即行焚毁。若翻阅穷究必致扰害地方,所首文书内有干连者,即行释放。” 他又颁敕江南等处,公开声明改变多尔衮在世时凡因抗拒后来降者多被诛戮的作法,而“大开生路,许其自新” 。十五年八月下令,“即事急来降者亦皆当收养。纵有逃亡听其自去,始足彰我恩育之仁。”他还感慨地说,“夫以威服人,何如以德服人之为愈也!” 这种思想在对待郑成功与孙可望的问题上表现得最为充分。

顺治九年十月,福临指示浙闽总督刘清泰招抚郑成功。他故意开脱郑成功的“罪过”,把郑所以抗清的原因归结为“必地方官不体朕意,行事乖张”和多尔衮对降清后的郑芝龙“看守防范”而使“成功等疑惧”所致。福临保证如郑成功听抚“归顺”,“许以赦罪授官,听驻扎原地方,不必赴京” 。十年五月,福临又特颁敕谕对郑氏家族大加封爵,再次赞扬郑芝龙降清大功,指责多尔衷与地方官吏之咎,造成郑成功“前有功而不能自明,后有心而不能上达”的局面,并恳切地对郑成功说:“朕亲政以来,知百姓疮痍未起,不欲穷兵,尔等保众自全亦非悻逆,”对郑成功的抗清活动表示谅解。于是将“首倡归顺赏未酬功”而软禁了七年之久的郑芝龙特封为同安侯,封郑成功为海澄公,郑氏家族中其他要人也有封爵,“各食禄俸如例”。这是破格厚封重赏。福临还特地差官专程往闽海“赍赐郑成功海澄公印一颗、敕谕一道” 。敕谕中同意郑成功归顺后仍驻泉漳惠潮四府之地,勉慰郑成功:“尔膺此宠嘉,受兹信任,务殚心竭力,以图报称。”他保证“山河带而,垂于永久。” 但郑成功并不剃发,且提出要管辖“全闽”、“屯扎舟山”等清廷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对此,福临仍以极大的耐心说:“剃发归顺则已,如不归顺,尔其熟思审图,毋贻后悔。”仍对郑成功抱有希望。招抚郑成功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福临的招抚政策仍然坚定不移。

顺治十四年末,大西军将领孙可望同李定国争权斗争失败,在丧失了十几万军队之后,走投无路,仅携数百人仓皇降清。福临接报后“深为忻悦”,称赞孙可望是“识时俊杰”。他说“凡悔罪投诚纳土归命者,不特赦其既往,抑且优加封爵,俾享尊荣”。于是特封孙可望为义王,“以示优眷”。他更把孙可望的投降视为他招抚政策成功的模式,感到“殊可嘉悦” 。因此特命学士麻勒吉赍封王敕书专程前往迎接。当孙可望到京后,他命令隆重接待并予以白银万两等丰厚赏赐。但满汉朝臣对孙可望的势穷来降却“意怀轻忽” ,甚至纠他“悖谬之罪”。对此孙可望心虚胆战,“汗流浃背,寝食不安”,请求“处分”,并“疏辞封爵册印”。福临虽然看出了问题,说:“王以孤踪疑畏,控辞册印,理亦宜然。但封爵出自朕裁,孰敢陵侮;虽系孤踪,不必疑畏” ,但仍加留养,以表示招抚的坚定意志与许诺必践的信义。

对联系蒙、藏族的重视

福临极为重视与蒙古、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的联系。他深悉蒙古西藏笃信喇嘛教,“惟喇嘛之言是听” ,因而奉行自皇太极以来宠幸喇嘛的政策。顺治初年多尔衮摄政时曾遣官往请五世达赖喇嘛赴京,达赖应允辰年即顺治九年(1652)前来。福临亲政后遣官再请,同时特于北京建西黄寺一座,预为达赖到京下榻之用。五世达赖奉召即率三千喇嘛浩荡前来。福临准备亲自离京赴边外迎接,以示优隆,由于大学士陈之遴、洪承畴等谏阻,才改派大臣往迎。十二月达赖到京“进献马匹方物”,福临特于南苑接见,“赐坐,赐宴” 。十年正月又宴赏于太和殿,同时命诸王“依次设宴” 达赖一行。二月,达赖因水上不服辞行,福临再次宴赏于太和殿,命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于清河饯行,命和硕承泽亲王硕塞等率八旗官兵护送返藏。四月遣官资金册金印赐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

澄清吏治

吸取明朝灭亡教训,澄清吏治,是福临亲政期间考虑最多、也最伤脑筋的问题。他有惩于崇祯帝的不幸遭遇,他认为朱由检“励精图治,宵吁焦心” ,“孜孜以康阜兆民为念” ,是很想有一番作为的帝王,但因“有君无臣,孤立于上,将帅拥兵而不战,文吏噂沓而营私”,终于造成“国势莫支” ,国破身亡的悲剧。他为稳坐天下,亟力寻求长治久安之策,一再向臣下求言。顺治十年正月特召大学士陈名夏“问天下何以治,何以乱,旦何以使国祚长久?”以及“得人如何?” 十二年正月谕吏部,令在京七品以上满汉文武官员,“凡职掌所属,向来积弊之处,见今整顿之方,详切敷陈”。并令地方官员亦“直陈无隐”。同时又谕吏部、都察院及科道官员“各据所见极言无隐” 。尽管他一直未能找到良策,但确实进行了不懈努力,采取了不少的措施。

他推行甄别之法,擢优汰劣:要求各地督抚对所属官员“严加甄别,有德有才兼通文义者著保奏”,“不堪为民牧者立行参劾,不得姑留地方害民……不行纠参即为溺职,事发一并治罪” 。他认为“知府乃吏民之本,若尽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并认为全国百余府中有三十府最为重要。为选好知府,他于十二年正月下令“在京各衙门满汉堂官三品以上及在外督抚,各举才行兼优堪任知府者一人,详开履历事迹具奏,吏部再加察议,奏请定夺,以备前三十处知府之用”。为得到真才,福临亲自动手选拔官员。十年三月,他谕内三院,翰林院官员“必品行端方、文章卓越方为称职”。为此他要“亲加考试,先阅其文,后观其品,再考其存心持己之实据,务求真才” 。显见,他把才放在第一位。次月,他便将经过考试的各官“御笔亲定去留” 。有时他将随时发现的人才越级提升。一日他微行入翰林院,见庶常胡兆龙独自学习清书(满文),他当即传旨“超升学士三级为侍读” 。

顺治十年三月,他采纳吏科给事中魏象枢的建议,实行京察“大计”,即对各地官员普遍进行考核。这次大什中共有九百六十九名官员受到了革职、降调、致仕的处理。从此三年一大计,定为制度。这年四月,他谕吏部:“京官殿最亦当察核” 。这是考核在京官员的京察,从此也按期举行,成为制度。

他加强对内外官员的监督,尤为重视都察院和御史的作用。他以“都察院为朝廷耳目官”,一再申饬:“上自诸王下至诸臣,孰为忠勤,孰为不忠勤,及内外官员之勤惰,各衙门政事之修废,皆令尽言”,“分别参奏” 。与此同时,还向各地派出大量御史,作为皇帝的“耳目”以“简任巡方”,“察吏安民” 。他还下令满汉官员互参,即互相监督,“如汉官玩误,满官据实奏闻;如满官执延,汉官亦据实奏闻” 。

福临加强对官员的控制,不许结党结社,不许太监预政。他有惩于明末士人结党、太监干政的祸国,多次严令“内外大小官员,各宜恪守职掌,不许投拜门生。如有犯者即以悖旨论罪” 。他认为投拜师生即为结党,后竟定为不赦之罪。他严厉惩处“贿买关节,紊乱科场” ⑦的考试作弊行为,屡兴科场狱案。他严禁私交、私宴,他认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绝朋党之根” ⑧。顺治十年六月下令禁太监预政,设十三衙门专为“宫禁役使”,“不许(太监)干涉一事,不许招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如有内外勾结”,“审实一并正法” 。十二年六月命立十三衙门铁牌,上刻敕谕严申不许中官干政之条,如有“窃权纳贿,嘱讬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等事“即行凌迟处死” 。

作者: 福临皇帝 封 2005-2-15 15:43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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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为了锻炼官员,他还实行官员内升外转的办法。十年四月他谕吏部说:“国家官员内外互用。在内者习知纪纲法度,则内可外;在外者谙练土俗民情,则外亦可内。内外敭历,方见真才。”

福临认为“治国安民首先严惩贪官”。 他对贪官深恶痛绝,惩处贪官成了他清澄吏治的重要一环。他严惩了一些贪官,如首先迎降的恭顺侯、漕运总督吴维华,以贪一万余两,虽因有功免死,却“革职,永不叙用,赃追入官” 。他三令五申告诫大小官不可贪赃身败,但收效甚微,贪赃枉法者仍然接连不断。福临寄予最大希望的耳目官巡方御史也接连以身试法。如顺天巡按顾仁出巡前,福临两次召见,谕其“洁己率属,奠安民生。若不法受贿负朕委任,则不拘常律,虽赃数无多定行正法” 。可他到任之后即悖旨贪婪,索取贿赂,陷害无辜,造成受害人冤抑难申刎颈叩阍这一轰动一时的大事件来。此事对福临震动很大,他除了杀掉顾仁并处罚一应干连人等外,还下令:“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嗣后内外大小官员凡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俱籍其家产入官。” 立法不为不苛刻,但仍然止不住贪官恣肆。十四年七月福临很赏识的原巡按御史刘嗣美也因“监守自盗” 被流放。十五年十一月江南按察使卢慎言“贪赃数万” 被处极刑。面对“贪习犹未尽改”的现实,福临愈加恼火,他下令:“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 “衙役犯赃一两以上者流徒”。于是有的大臣上奏认为此法“过重”,致使“人犯抵死不招”。刑部等衙门也会议奏请“今后衙役亦照官律拟罪”。福临仍然不以为然,他说:“与其畏法不招,何若使其畏法不贪!”

“朕明知立法既严,于贪官蠹吏有所不便,必怀怨心,但轸念民生,即为贪蠹所怨,亦不遑恤。若不如此,贪风何由止息!”所奏与所议“俱属不合,著严饬行!” 福临非常欣赏与佩服朱元璋诛戮大臣,以重法治世的经验。他惩贪决心坚定,无奈事与愿违,惩贪与澄清吏治的其他问题一样,终顺治一朝,也未能解决好。

稳定社会经济的努力

福临在稳定社会经济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清入关之初,虽然公布以明朝会计录征收赋税,但战乱之后,地荒丁逃,赋无所出。再由于连年用兵,国库耗支巨大,已入不敷出。福临亲政时各直省钱粮缺额己至四百余万两,“赋亏饷诎” ,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福临认识到“兵饥则叛,民穷则盗” 的道理。为稳定好社会经济,他采取了一些措施,比较突出的有鼓励垦荒等政策。

福临接受大学士范文程等人建议,于顺治十年以后推行屯田垦荒。重点地区是受战争破坏严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发给牛惧籽种

作者: 福临皇帝 封 2005-2-15 15:43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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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招民开垦,实行三年起科。在辽东一带更实行招民垦荒授官令,鼓励人们赴辽东开发。顺治十三年秋下令鼓励富人垦荒:“如有殷实人户,能开至二千亩以上者,照辽阳招民事例,量为录用。” 十四年夏公布督垦荒地劝惩则例。则例中规定督抚按及道府、州县、卫所筹各级官员在一年内,按垦荒数量给以记录或加升一级的奖励,同时还规定了文武乡绅及贡监生民人等垦荒的奖励办法。并规定“若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 。十五年冬,又实行捐资开垦法:“州县士民暨见任文武各官并闲废缙绅有能捐资开垦者请敕部,分别授职升用。” 垦荒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对困弊不堪的社会经济起了一些复苏的作用,但因当时全国战火未熄,社会仍在动荡之中,总的说来收效不大。

当时由于战乱,不仅出现地荒丁逃的现象,还有隐匿土地及占垦明代藩王勋戚地产不报的情形,以致官府所掌握控制土地的数量很少,严重影响了国家赋税收入。福临亲政后对隐匿土地者实行了宽大政策:“直省报荒地方有隐漏田粮以熟作荒者,许自行出首,尽行免罪。其出首地亩,即以当年起科,以前隐漏钱粮概不追究。” 这一政策的公布,出首报垦者开始大量增加。对“为豪强侵占,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福临令地方官彻底清查后,实行“房屋应行变价,地土照旧招佃”的办法,因而做到“粮租兼收” 。

福临注意了减轻人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他亲政伊始就曾宣布多尔衮为于边筑城避暑搞的九省加派“著即停止” ,以苏民困。但人民其他的负担有增无已。福临看到了“比年以来军兴未息,催征烦急”,“民间充解物料,款项烦多,以致佥点解户,赔累难堪”的赋役繁重的情形。这是制度不健全所致。他认为明代的一条鞭法,“总收分解,责成有司,小民便于输纳,不受扰害,国家亦收实课不致缺用,立法良善”。因此命令户部“详议具奏,以便永远通行”。以后由政府向税户颁发“易知田单”,作为纳税凭证,它起到了防止地方官吏加征私派的弊病的作用。为使国家向民间征赋役制度化,顺治时制定了《赋役全书》。早在顺治三年,清政府已命户部郎中王弘柞主持修订《赋役全书》,但迄未完成。福临亲政之后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十四年十月命已升为户部左侍郎的王弘柞再次重修,将明末的剿饷练饷等尽行蠲免,赋税征收以万历年间原额为准,书成之后颁行天下。

此外,福临为不“苦累小民”,多次免除一些省份的土特产贡品,并一再胡免受灾地区的钱粮,以休养生息。但同时为解决燃眉之急,他还准许富绅捐官 ,甚至一再批准在某些地区征收练饷、辽饷 。这类互相矛盾的现象,曾不断出现。

作者: 福临皇帝 封 2005-2-15 15:4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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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偏袒满人 刚愎任性

福临冲龄践祚,君临天下,确实具有治理好国家的强烈愿望,他亲政之后采取了不少有特色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他的行动中又出现了不少自相矛盾、自坏章法之事。其主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政治上偏袒满人,一是性格上的偏颇。

偏袒满人

福临对汉官的信任政策,确实反映了他的勇气与魄力,但他始终也未改变清朝“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一到关键问题上他又总是袒护满人。他对维护满洲贵族利益的五项政令,不仅从来不予触动,反而一再重申要坚持满洲的衣冠服饰,不许放宽逃人之令 。为了捕获所谓“逃人”,他批准设立督捕衙门,并“以逃人逃多获少,不行严察”之故降革督捕官员 。他将主张部院大臣专用汉人不用满人及建议修改逃人法的言官如李呈祥、李裀、魏琯等流放东北,甚至于十一年四月下令将主张“留发复衣冠”的内翰林院大学士陈名夏处绞。正因为这种政治上的偏袒,使他对不少重大问题不了了之。

顺治九年十二月在京查获一起“元凶巨盗”李应试案。李应试又名黄膘李三,原系明朝漏网重犯。入清后,他“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任意兴灭,甚至文武官员多与投刺会饮,道路侧目,莫敢谁何”。他“盘踞都下多历年所,官民震慑,莫敢撄锋”,只“因别事发觉” ,才罪状暴露。但鞫审之日,“诸臣畏不敢言。”大学士宁完我、陈之遴也“默无一语”。在奉命审理此案的济尔哈朗诘责下,陈之遴说:“李三巨恶,诛之则已,倘不行正法,之遴必被陷害。”陈名夏上奏说:“李三广通线索,言出祸随。” 这确是一起非同小可的大案要案。但福临除将李应试等首要几个人正法外,其兄弟子孙亲戚等,皆免拿问,不加深究。当籍没其家时“得缙绅名札甚多”,福临也一概“不问”。这在善搞株连,动辄兴起大狱的清初来说,确是一个奇怪的例外。而在此案暴露之前与之后竟没有一个汉臣和言官对此发出只字议论。为何如此呢?原来李应试有一种特殊本领:“事诸王贝勒等得其欢。时汉官疏隔,冀通肺腑,并藉径应试交关请托,势倾一时。” 他是与满洲当权的王贝勒有密切关系之人,汉官不是一律畏李而是一律畏满。这是畸形的心理,是清初满洲贵族特权所造成的一个严重问题。这是满洲王贝勒勾结恶人作恶的一起大案,它的存在本已危及国家,但福临由于偏袒满人,所以也就见不及此,福临不加深究,黑幕究竟如何也就无人敢揭、无从知晓了,当然也谈不上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十五年五月又发生了一起总督自杀事件。十四年年底福临因孙可望于洪承畴军前投降,特封其为义王。十五年年初特命满洲学士麻勒吉为使,专程前往赍送敕印,并偕其来京。当返回途中,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张悬锡迎接于顺德,遭到麻勒吉凌辱,斥其“失仪”。“始而倨傲之不与见,既而鄙薄之不与坐、不与言,侮辱情状,诚所难堪”。后又言“我们到南边,洪经略差人远接愧遗,日日来见,何等小心。”还明言索贿,要求“愧送驼骡” 。张悬锡以贿赂、党与为朝廷首禁之条,拒不纳贿,但又虑以后难熬,因愤极自刎未遂。福临得报后斥责张悬锡“殊失大臣之体” ,降三级调用。“以听勘诣京师,居僧寺” 。福临令大臣往勘取口供。张悬锡不敢尽吐实情,质审诸臣亦“瞻循麻勒吉等,不行详察” 。福临遂令吏部详察议奏。张悬锡在说出真象后,便于僧寺自缢身亡。麻勒吉公然索贿竟致总督以死,按福临一再强调的命令是要遭到严惩的。九卿科道会议遂议麻勒吉应革职、籍没家产并鞭一百为奴。议上,福临下令“麻勒吉革去所加之级,再降二级,仍留原任” 。这等于没有处分。福临竟如此同自己开玩笑,自乱章法,显然他是把满洲贵族作为法外之人。这是偏袒满人造成的政治失明。

刚愎任性

福临有胸怀大志富于进取的气质,又存在着浮躁易怒、任性放纵的顽症。顺治八年二月皇太后告诫皇帝的谕中有“惩忿戒嬉” ,这是母知其子,可谓说到了病根。后来和尚木陈忞说他“龙性难撄” ,茚溪森说他“生平性躁” ,看法都是一致的。

作者: 福临皇帝 封 2005-2-15 15:4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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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本来从努尔哈赤开始,清廷的规矩是宫女不以汉人充当。但在太监的影响下,福临追求声色,耽于逸乐,选收汉人宫女。顺治十二年竟派内监赴江南采买女子,弄得大江南北人情惶骇,为避免灾祸临头,纷纷嫁女而“喧阗道路” 。七月兵科右给事中季开生特上疏谏阻。福临览奏非常气愤,他强辩说根本无买女子之事,“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且朕素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天下太平之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斥责季开生不“言国家正务实事”,以“茫无的据之事”“妄捏奏,肆诬沽直,甚属可恶” 。于是将其革职,流放尚阳堡。象季开生这样真心为清朝、为福临着想而被惩罚、被流放的言官不止一人。事后,福临怕因此堵塞言路而一再求言,十五年五月御史李森先上奏说,皇上屡下求言之诏,而大小臣工犹然迟回观望的原因在于,“从前言事诸臣一经惩创则流徙永锢,遂相率以言为戒耳”。他建议要开路,首先应将因建言被流放的李呈祥、季开生等予以恩赦。一遇到这一实际问题,福临又恼火了,他斥责李森先“明系市恩徇情”,“著吏部从重议处” 。李森先又险些遭到流放。

福临刚愎自用,对一切冒犯其尊严或不顺心者,动辄惩处。十二年八月国史院检讨孙自式目睹吏治败坏的现实,上疏自请为本县县令,但这违背了居官回避乡里的原则。对此,福临却采取了人们意想不到的举动:“诏赐牛黄丸归里养疾”,开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玩笑。这种任性还算“谑而不虐,或者犹有童心” 。其对大学士兼刑部尚书图海的处理则纯属滥施专制淫威了。十六年闻二月,福临突然谕吏部:“图海向经简用内阁,期其恪恭赞理,克副委任。乃不肯虚公存心,凡事每多专擅。无论朕所见未见之处,恣肆多端,即在朕前议论,往往谬妄执拗,务求己胜……如阿拉那一案,问理不公,是非颠倒,情弊显然”,“负恩溺职,殊为可恶” 。于是将其革职,家产籍没。阿拉那是二等待卫,因被讦告抽刀击人,经兵刑两部审理定罪,最后奏请福临批准执行,此案已经结束,与图海无关。福临故意扯来,借题发挥,显然是因图海在其面前“务求己胜”而大为恼火。

福临的任性还表现在该惩而不惩。顺治十二年他已严令不许太监干政,并立十三衙门铁牌,禁令昭昭,但十五年二月就暴露了“内监吴良辅等交通内外官员人等”,“作弊纳贿,罪状显著” 之事。如按十三衙门铁牌敕谕应“即行凌迟处死” 。福临却另有一番言辞:“若俱按迹穷究,犯罪株连者甚多。姑从宽一概免究。”“自今以后,务须痛改前非,各供厥职。” 其实这话仅用之于太监,而与太监交通勾结突出者,如大学士陈之遴以及陈维新、吴维华等人,却遭到了流放盛京或宁古塔的惩处,太监,尤其是吴良辅却仍然安然无恙。这种福临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自坏章法的原因,是他偏爱太监之故。

但福临并不是将错就错到底的昏君,这位在人生道路上大胆迈进,具有鲜明个性而尚不成熟的青年君主,仍具有真诚之心。他在坚持满洲特有权利而严厉惩处汉臣的同时,也并非没有自己的思想。当议政五大臣会议逃人法时,他曾表示:“因一罪犯牵连众人,荡家废产远徙他方,朕心不忍。且所议大小官员等罪亦属太过”。要求其“详慎定议”,“另议具奏” 。十三年六月在谕八旗各牛录时说逃人法中所定的株连罪“非朕本怀也。尔等亦当思家人何以轻去,必非无因。果能平日周其衣食,节其劳苦,无任情因辱,无非刑拷打,彼且感恩效力,岂有思逃之理?” 这是发自肺腑的明察之言。十七年五月他更向吏部发出这样的谕旨:“朕统御寰区,焦心图治,前此屡有引咎省躬诏谕,自今追思,皆属具文,虚邀名誉,于政事未有实益。且十二、三年间时有过举。”“向因建言得罪流徙降革等官,吏部详察职%

作者: 福临皇帝 封 2005-2-15 15:4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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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回复: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
名事迹,开列具奏。”他再次希望“科道各官尤当尽言无隐,即朕躬阙失,亦直言勿讳,朕不惟不加罪,并不芥蒂于心” 。在此谕后,季开生复原官、归骸骨,李呈祥、魏琯等免罪。所赦言臣尽管很少,但终能自责并见诸于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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