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一中: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1:40:02
我94年开始为某电信公司开始工作至05年8月电信公司以我为临时工为由突然将我辞退。因为未签定劳动合同,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保护。
我除了电信公司的临时工作以外还有份在别的公司的正式工作。

你在该单位工作已经年满10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和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务协议或合作协议,在此期间也没有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认定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单位如果解除你,根据法律你可以获得11个月或10.5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你可以继续在单位工作。

到劳动仲裁部门去解决。

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起提起仲裁.

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在该企业工作,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其实,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满10年以上的,就可以与该企业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说该企业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这样劳动者的权益也就会得到良好的保障。并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补偿金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有三种特殊情况是补偿金超过12个月的,即:经济性裁员;患病是非因公负伤;及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你们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和电信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当属于雇佣关系。因为,你是别的公司的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