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绿城玉兰花园:关于防卫过当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07:03:23
甲被乙在大街上追砍,大街上有不少行人,甲跑到一石堆旁边,抓起一把石子向甲砸去,结果把甲旁边的一个行人丁砸伤,对于丁 甲应该负责任????要是把丁砸死了呢????? 就是想问一下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第三人受伤或者伤亡的怎么处理??
甲的主观罪过肯定是过失,但是要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误砸死人 就要被判出过失致人死亡罪 情理也有些说不过去,有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清洁?

刑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进行期间,针对不法侵害人。
因此,防卫人出于过失致第三人伤亡的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出于故意应该不用讨论了),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过失伤人只有重伤才算罪。

这要看具体情况;

可以是过失罪

但如果是完全无法预见的后果,则可以定为意外事件,不必负刑事责任。

可能被判犯罪,相关罪名有过失致人重任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应按具体情形判断,如无法预见到后果,则可能属意外事件。但民事责任肯定要承担的。

也就是说,如果那个丁是突然蹿出来的,就可以认定是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