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刀模:关于残疾人赔付 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8 18:33:34
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补助费、抚养费如何计算?
问题:
我的基本案情----
我生活在成都,我在北京购买长途汽车公司的车票从北京到河北任丘,车辆在河北途中突然发生汽车轮胎爆炸,而本人的座位正好在轮胎上方,轮胎爆炸后,将车地板击穿,并击中本人脚部,造成脚骨折,在北京住院3个月,后经过北京法庭科学鉴定所鉴定为伤残9级,我向北京西城法院提起了旅客运输合同违约,起诉了对方,(车辆所有单位河北的单位),要求对方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我。我目前没有因为伤残而丢失工作或者收入减少。
请问:
1、我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如果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没有明确的赔偿计算办法,确切的计算办法该如何计算?尤其针对我这种本身不生活在北京,仅是到北京玩发生这种意外,该如何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生活补助费、抚养费的赔偿数额?
3、对方说我虽然因为受伤残疾,但并没有丢失工作,收入也没有减少,所以只赔偿医疗、护理和误工费,残疾者赔偿金、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一律不赔,是否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劳动丧失程度是不是指我个人的收入丧失程度?二者是否一样?
4、我这个案子是否适用北京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的若干规定或者高院5月1号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中的有关法律条文(我在2004年1月起诉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