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商场:请教!!各位大律师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22:01:37
2003年7年我借给王某4万元钱作经商资金,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借期就是没写借他多长时间,同年9月我搬离原来住的地方,并通知了他,告诉他不需要用钱了,把钱还给我女儿即可,让她邮给我,现在已经将近3年了,我向他要钱,他却推托说钱压到机械上了,还要再等一段时间,可我现在住院吃药急等用钱,所以请问各位律师,我还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此问题吗?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没有过诉讼时效,因为你向他要钱应该是最近的事情吧??他说要等一段时间,这就使诉讼时效自动重新开始,你最好留下他说等一段时间的证据,然后在两年内诉讼。

你现在可以直接起诉他,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还钱,如果他不还,你可以给他一定的宽限期.然后起诉他.

你一直在不停的催要,诉讼时效产生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所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你完全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他即可,我支持你.肯定可以打赢官司的.

没过时效。因为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其还款。并且你一直在向王某催要借款,所以诉讼时效在你每一次催讨后重新开始计算。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还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什么起诉都不会过诉讼时效的。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吧,大家都会支持你的。

尽量找证据证明你很早就已经催对方还款,这样可以多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