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火山岩石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自我总结报告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12:55:48

6项内容参评综合素质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这六项评价内容分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审美与表现能力。
  省教育厅对这六项评定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评定依据,评定小组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必须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道德品质
  要提供4项证据:1.在校三年,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证据; 2.在校三年的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3.担任学校、班级或小组干部、为同学服务或乐于助人方面表现的证据;4.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如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各种社会活动、运动会中的获奖证书。
  ★公民素养
  要提供的4项证据为:1.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记录,2.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记录;3.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4.有为困难群众、个人或其他特别需要帮助者,如为希望工程、失学儿童、贫困地区等提供帮助的记录。
  ★学习能力
  需要提供的5项证据分别为:1.在校三年阶段性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2.学校课程选修、出勤、活动记录以及累计学分;3.一份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4.一份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5.校级与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
  ★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
  需要提供的5项证据分别为:1.一份通过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2.三年来参加学校或班组活动的记录;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的累计学分;4.终结性口语交际成绩报告单;5.一件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模、陶艺、摄影、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
  ★运动与健康状况
  需要提供三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以及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审美与表现能力
  要提供的3项证据分别为:1.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2.三年来音乐、美术课程成绩原始记录;3.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级别艺术活动中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