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县市长选举:关于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0 16:51:49
例如我是2006年2月15日到岗的,试用期是两个月。请问签正式劳动合同的最后落款日期是2006年2月15日还是2006年4月15日,还是签签字当天的日期?哪个符合劳动法?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你从2006年2月15日开始在公司上班,而单位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那么你与单位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补签劳动合同,而合同起始日期自然是2月15日。

一般地方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都会规定,劳动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在履行了,劳动合同自然应该自实际履行之日起生效。

200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