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感动永远热泪盈眶:因我和男朋友同居公司有权利开除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4 14:36:03
我现在在公司上班,因我和男朋友都是外省的,办理结婚证要回省内才可以办理。我们恋爱三年已经同居,现在公司的一个财务人员因这个起诉我,请问公司能因这个原因开除我吗?居我所知,双方愿意,并不犯法,而且我们双方的父母都知道我们在一起。

感情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固有的个人权利!通过国家对婚姻法的 修改,结婚已经不需要诸多的 手续了!公司没有理由干预每个员工的个人生活,更没有因为这个原因开除的权利啊 !我觉得你应该更深刻的 了解一下公司想和你终止劳动合同的真正原因,公司用这个理由是不合理的 也是 干涉自由的,我觉得公司 没有用这个开除员工的 权利!我非法律专业人员!但我觉得不合理!但我觉得令有原因!分析一下!是不是有别的原因啊 !

财务人员因这个起诉你?
天啊,这个会起诉什么罪名阿?呵呵
放心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因为是双方自愿
根据劳动法他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并且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

肯定不应该开除,这只是个人的隐私,法律并无禁止。

用人单位不可以以这个借口开除你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如果合同期限没有到,公司以你们同居而解雇,你们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与你们同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们公司是疯子,赶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