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e电源:为什么说法律文书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22:17:46
请具体回答.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从概念就可看出,公家的人或多或少要接触法律文书,当然要有所了解,而且法律文书又是一种典型的公文,干部都要学公文写作,当然就包括了法律文书。

具备法律知识,同时又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确实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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