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奶油怎么打发视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至今已举办了多少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23:26:35

政协至今已召开十届。

  中国政协的简要历史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案,决定以10月1日为国庆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从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里,人民政协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活跃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议政建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届至第十届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别是:毛泽东(第一届;第二至第四届名誉主席)、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第九届)、贾庆林(第十届)。

应该有十届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设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简称“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历届全国政协主席
根据1982年12月11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历届主席如下:

毛泽东,第一届,第二、三、四届名誉主席
周恩来,第二、三、四届
邓小平,第五届
邓颖超,第六届
李先念,第七届
李瑞环,第八、九届
贾庆林,第十届

名称来历
1945年1月重庆谈判,国共两党在商议时,共产党代表周恩来认为谈判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便提出召集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国民党代表王世杰不同意“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他从高度民主与法制的角度,为充分尊重各方意愿,提出在“政治会议”中加入“协商”二字,双方均接受了这个建议。在8月的毛蒋谈判中,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及其任务便正式确定下来,并写进了《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事”。1946年1月10日至31日,由共产党(7人)、国民党(8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党(5人)和无党派人士(9人)的代表一共38人在重庆举行了协商政治问题的会议,再一次确认了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

应该有十届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设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简称“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历届全国政协主席
根据1982年12月11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历届主席如下:

毛泽东,第一届,第二、三、四届名誉主席
周恩来,第二、三、四届
邓小平,第五届
邓颖超,第六届
李先念,第七届
李瑞环,第八、九届
贾庆林,第十届
[编辑]名称来历
1945年1月重庆谈判,国共两党在商议时,共产党代表周恩来认为谈判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便提出召集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国民党代表王世杰不同意“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他从高度民主与法制的角度,为充分尊重各方意愿,提出在“政治会议”中加入“协商”二字,双方均接受了这个建议。在8月的毛蒋谈判中,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及其任务便正式确定下来,并写进了《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事”。1946年1月10日至31日,由共产党(7人)、国民党(8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党(5人)和无党派人士(9人)的代表一共38人在重庆举行了协商政治问题的会议,再一次确认了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章程>> 章程修正案>> 学习问答>>

政协全国委员会机构设置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主 席: 何鲁丽

中国民主同盟

主 席: 蒋树声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主 席: 成思危
中国民主促进会

主 席:许嘉璐
中国农工民主党

主 席:蒋正华
中国致公党

主 席:罗豪才
九三学社

主 席:韩启德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主 席:林文漪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主 席:黄孟复

政协至今已召开十届。

中国政协的简要历史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案,决定以10月1日为国庆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从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里,人民政协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活跃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议政建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届至第十届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别是:毛泽东(第一届;第二至第四届名誉主席)、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第九届)、贾庆林(第十届

政协至今已召开十届。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