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订货会发言稿简短:问个问题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20:39:05
在个问题的基础中:

一个老先生,有一套房子。有1个后老太太,在一起生活了16年。老先生:有3个儿子,2个女儿,有病期间,孩子们轮流护理,后老太太却一天也没有护理,照顾,现老先生因病死亡,没有遗嘱。问房子和财产应如何分,或卖掉后,怎么分割?

如果分给了老太太百分之30%的钱。老先生的孩子们想给老先生买个墓地的钱,老太太,是不是应该支付一定的费用呢? 谢谢了。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老太太的居住权问题,另外就是老太太的抚养问题。因为她与老先生共同生活16年,他们是夫妻,不管房子是否是老先生生前的财产。如果老太太有他处可居住,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她没有生活来源的,分割时还要考虑此情况,或者安排好她赡养的问题。你看老太太出这钱是否有实际意义?

有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下:老先生与老太太是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是否有合法的结婚证(虽未办理登记,但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一起的,亦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即事实婚姻)。如果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则老太太最多就是遗产酌情取得人。下面的回答是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基础上的: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这所房子如果在结婚前就是老先生所有的话则作为遗产由老太太及老先生的五个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平分);如果是结婚后夫妻双方盖起来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属于老太太,另一半才作为遗产由老太太和五个子女共同继承。
以上是基于我国婚姻法及其解释和继承法的回答。但是由于这部分很复杂,需要考虑很多情况,你可以查阅上面的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