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饭店寿宴菜单: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2 06:07:35
2005年,我因志愿填报错误未能考上大学,在全家人着急时,父母的一位熟人主动要求给于“走后门“的帮助,条件是三万元。首付一万五。但最后将此事拖到十一月份后不了了之。欠款未还。当时已借用的名义打下欠条。对方延托至今,也未将款项归还。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会怎样判决呢?
会不会牵扯到行贿受贿问题?或者诈骗?等刑事责任?

先看看他写的欠条,是以什么名义收这笔钱。是否注明这笔钱的用途,或是否有办法证明这笔钱的用途。
你可以称这笔钱是咨询费,对象当然是收钱的人。送钱理由是提供相关信息和途径保证你可以上大学。咨询费的支付方式是先预付一万五,待事情办成后再付剩下的。
咨询费其成立的法律关系是技术咨询关系,是以提供相关信息或完成相关事项为支付报酬的条件的。收款人未完成约定事项,理应退还所收费用,但你们应该将其正当花费的费用支付给他。
当然,如果这笔钱被其用来送礼。那最好通过他向收取人索要。最好不要把关系闹僵。
至于受贿和行贿问题有其特定的构成要素,要看收钱人是什么身份及在整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还有钱款的用途。
有可能成立行贿,而中间人也构成协助行贿,最终收款人构成受贿,那你们三方都免不了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最好和收钱人进行协商处理。于情他应该还你钱或协助你要回钱。当然,现实中有困难。不过既然已经做了不太慎重的事情,这样的结果也要有心理承受力来处理。

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你可以写好诉讼后 上交到你当地所辖的法院去解决

按我的看法你的这个案子就是打官司也没有什么结果

完全可以。只要诉讼时效不超过两年就可以上诉。超过两年就要让他再写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