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inn 地铁:因欠款寻人,写“寻人启事”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19 21:28:20
我有一个朋友,在我们关系很好的时候,她在我这里先后借了总计三万一千九百元,我向她追要欠款。她短信里答应还,但是她却故意躲着。哪位知晓法律的朋友能否告诉我,我写“寻人启事”并张贴找寻她的下落,并在启事中写明因欠款找她,这是否合法。
当时我们关系很好,并没有写欠条啊。

登寻人启示似乎理由不足,因为她是躲,不是失踪。不如去法院先立案,拿着立案材料去报社

登一个“催款通知” 要半版,连登两天,其杀伤力可很大哦!

起诉她,让她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