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世贸广场二手房:遗产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17:15:43
一老人有兄弟两个,在世前没有立下遗嘱,走后留下一老屋,当时他们口头协议平分这个房子。可后来其兄长搬进了这栋房子,并再次口头承诺这个房子永远有属于其弟的一份,但他却偷偷将该房子的产权买断,至今已有三到四年,请问:其弟是否还享有继承这房子遗产的继承权利?

享有,因为老人没有遗嘱,其财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两兄弟理应平分房产;哥哥处分房产的行为,侵犯了弟弟的合法权益;虽然已经过了3、4年,但哥哥私自处分房产的行为弟弟并不知晓,弟弟也没有放弃继承权,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弟弟仍然享有相应权益。不过,从维护家庭和睦的角度来说,此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弟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的公正判决。

对于父母的遗产兄弟二人是该平分的,虽目前兄长把房权拿到手上,弟弟可以要求哥哥举证来证明这所房子已经经弟弟的同意而将产权买断的证据来,但弟弟本人也需要有自己举证没有将产权完全过户给兄长

当然享有,国家规定房产是登记主义原则。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产权证上产权人是谁呢?农村的话,也有相应文件,村委会应该有登记记录。

当然享有,要不然太不公平拉

这要看遗嘱上是否说清.同时,遗嘱后的房产权也应该有所著名.如果没有,那事情可就难办了.

当然享有,不过要尽快提出,好像10年后法院就不在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