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秋莎歌曲: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1:24:28
今天晚上喝酒的时候一位同事说了一句话
“哥们们如果有事求我,我肯定会在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照顾哥们的”
这句话听了以后不太舒服,不知该赞同还是反对,又说不出具体理由,请教各位~~~~
从现行法律规定到法理再到社会形势,随便谈
论文的不要,争论和板砖的过来~~~

本ID如果对您说过什么~向您真诚的道歉~~~这次是认真请教~~谢谢~
1、请相信我真诚的道歉
2、那个同事是法官~~~~~~~~
3、guchuanhu 大人,我们这样的小基层法院,上诉的少,提交到审委会的都是当事人有这样那样关系而承办人又不想担责任的案件~~~~唉~~~有很多没经过审委会照样被重改的~~

我倒觉得你这哥们是个好哥们:第一、他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第二、他说这样的话也是对你这样的哥们负责,让你们别对他报幻想,以为有了他这个法官哥们就可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第三、万一你犯了哪条王法,他还是会尽量帮你的,能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帮你,是个好法官啊,社会上如果多一些这样的好法官,社会治安就很好了啊!

怎么说呢,法官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我认识的法官都不敢自己随便下判决的!一般的案子都要上交审委会的。为啥?一是怕得罪人,二是怕自己担个错案。小样的审判员有案子不来问问领导就敢自己下判?目无领导权威,以后不想干了?
至于自由裁量权,我认为是作用是:法律规定不能面面俱到,为了适用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法官主动性而设立的。自由裁量是综合考虑案情和法律规定而作出的,里面不应掺杂人情的因素。
当然我说的是个理想状态而已,实践中恐怕难以做到

地方小了,人情关系应该更复杂才对啊。一般更不敢乱下判决的。当然在自由裁量权限里的裁判应该不会是错判,但是把案外因素考虑进来是不对的。

to zhoujiejianren
1.我不是律师,尽管过了司法考试,但是现在的职业不允许我去当律师。还好工作比较闲,有时间上来看看。
2.既然大家是来探讨法律问题的,就不要那么盛气凌人。回答问题帮人解决问题就好,不好连带打击别人。
3.你现在能这么悠闲地回答问题,说明你不考研或者工作已经有着罗了。或者你是高才生,是保送读研的,反正都要恭喜你了。我在学校时也曾经这样,以为法律无所不能,当个愤青批评社会上的非法治。其实走上社会,你会发现法律其实很无力。对于一个人的身份,你肯定很快会在走出校园后产生必然的敬畏。红山茶茶 ,你不尊敬你们院长试试?哪怕不尊敬你们庭长,你敢吗??呵呵,中国现在就是这样。
4.我个人在百度上玩的时间长了,总觉得其实帮助有限,没啥意思。至于对案例的讨论,我们总是说个应然状态,至于实然,大家都知道。

你的这个哥们说这句话有两个含义(个人意见)。
1、你的这个哥们够意思,但是,他比较属于循规蹈矩的那种人。他是真心肯帮朋友忙,但是又不能违反纪律,所以才这样说的。第2种吗,他肯定就是不想你们有什么事情麻烦他喽。凭你对他的了解你觉得他应该是哪种人呢?

有些喜欢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到了关键时刻并不会帮你的忙,不过,你的同事可能说的是真心话,因为现在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法官以自由裁量权为名枉法裁判.

你的同事是对的。
首先,法官判案必须有原则,否则,即使他冒大风险,枉法裁判,对方上述后也会被改判,对你更不利。
其次,这是一种可以说也可以做的事情(有些是能做不能说的事情),他已将隐含意思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想,给你一个发挥空间;相信这样的法官既可以办事,也可以做人,会有前途。
在此,法官在其职位上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你如果真要有案子,那你背后的工作(组织证据,“寻找”事实等)需要你自己去做了。

1,只要执法的是人,都会有主观臆断的成分。

2,只要法律必须要适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逃避不了主观因素。

3,从法理的角度,回避制度应该可以避免你说的那种情况。

4,从实践的角度,司法无法独立,法官整体素质差等等原因都无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5,虽然你不喜欢我,但是,我永远不会改变我在百度知道中法律方面的这种表达方式,我永远是对事不对人,如果你是法官,你的法律素质确实一般,如果你是法官,我感觉有点失望,虽然,你很谦逊。

6,对于guchuanhu,我知道他是个不错的律师,但是,我永远不会对人的身份产生必然的敬畏,在法律面前没有谁不会出错的,就算他全是对的,我也认为他不应该对不实批评用生气的方式表达。如果,他确认他是对的,他只需要解释法理问题,用什么方式我都不介意,但是,不要用身份来证明自己正确,这是非理性的。我可以看出他很生气,呵呵,那不是我的目的,

7,我用这种攻击性的语言的目的是希望所有回答法律问题的律师或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是法律刚刚入门的实践者,都要让问法律问题的人了解法律,而不是用几句话打发他们,即使是对的,也要用心解释一下,让我这个大四的学生了解我还有什么地方有缺陷,还有,我确实在回答每个问题的时候都很认真,所以,如果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会毫不犹豫的攻击,希望被我攻击的律师告诉我,我错在哪里。

8,不过到现在为止,我只发现桂林律师和赵小兔律师,让我无法攻击,呵呵,希望总有一天我能攻击他们,呵呵,如果,你们认为我有恶意,那就错了,我没这么无聊。被我攻击的律师已经有五个了吧,呵呵,有时我会发现自己是错的,有时我会发现自己是对的,但是,在攻击别人的以后,我总能学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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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guchuanhu:

致以诚挚的道歉!!!
你看我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贱人,就知道我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有多贱了,我在我们学院院辩论队就习惯了,平时非常纯洁的样子,只要讨论辩论题目或者法学理论问题,我就会不太正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我在辩论的时候就会不太正常,是种不太正常的精神状态,不论对与错都要说出自己的看法,虽然有时发现自己是错的,不过我会很开心的,因为,这是我提高自己的一种方式,我的法学水平也许一般,但是,通过不断的辩论攻击,我能够获得别人的营养,所以,我习惯的用这样的方式。

但是,不要以为我平时也是这样变态的,否则我也不会担任班长了,如果我平时也这样,没有人会投票给我的。

至于你说在百度上玩的时间长了,总觉得其实帮助有限,没啥意思。至于对案例的讨论,我们总是说个应然状态,至于实然,大家都知道。

我个人认为:我并不是不知道社会的黑暗,我听兼职律师的老师在课堂和课余聊天时候,也了解了不少,我还是认为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虽然,我们说的很多东西没法在实践中有特别好的价值,但是,我们已经尽力了,尽力将自己的所学释放出来,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没有这种善意,我就不会这么无聊在这里要这些无聊的分数,又换不了钱。。。

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我是不是愤青,呵呵,希望自己能有这么有那么强,如果我在虚拟世界还做一个现实中的人,对法学权威和领导做人还是唯唯诺诺,我会很痛苦的,呵呵,那也学习不到任何我需要的东西,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攻击别人的,因为,那是我在网络上的行为方式,我需要这样的学习方式,即使看上去非常变态,但是,我已经在网络上的名字上表明我的性质了,呵呵,改不了了。。。被我的刻薄的表达方式伤害的人,我在这里致歉意了。。。。不过,我在法理辩论时候的个性是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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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不相识,希望以后多对我的回答提出宝贵意见,如果我有不同意见,我也会在回答中提出自己对你们答案的观点,同时,我也会收敛一点的,呵呵,虽然,我们也许永远不会见面的,不过,我们都有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的善良愿望,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中都有一些不太理性的东西,呵呵,特别在虚拟的世界暴露无遗。。。。我最郁闷的就是看见错误的楼主选择错误的最佳答案的情形,楼主们总是希望看见符合他们心愿的法律答案,呵呵,我希望我们交换的法律意见可以给楼主最接近真相的答案,互相补充遗缺,同时,我也能从中学习到你们的营养,助人的同时也能提高自己的法学修养。。。。。。致guchuanhu 和红山茶茶等确实学习法学的,还有看到这个帖子的法律工作者们。。。。。

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在百度的这个法律部分形成一个专业的法律团队,帮助本省的当事人。。。。不知道是奢望还是幼稚,反正我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