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用爆炸物品品名:关于《共产党宣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3/29 08:32:58
中“两个决裂”的理解的材料???

内容提要:如何正确理解《共产党宣言》中关于“两个决裂”的论断,即“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关键不是修改译文。《宣言》的有关思想清楚地表明,这里所说的“传统的观念”,既“不是泛指传统观念”,也不是“专指那些流传下来的、非难共产主义的各种观念”,而是特指在“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基础上产生、又为私有制辩护的剥削阶级观念。两个“决裂”的关系是辩证的,但归根到底要以第一个“决裂”为前提。

读了俞吾金教授《从“共产党宣言”的一段译文看马克思如何看待传统》一文(以下简称《俞文》,见《光明日报·学术版》2000年10月24日),颇受教益,也觉得有些问题需要商榷。现略陈管见如下。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就是《俞文》所说的《共产党宣言》中的那段译文,通常人们也把它概括为“两个决裂”。(引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1-272页,1995年版第293页,两版译文完全相同)

《俞文》的标题是从《宣言》的一段译文看马克思如何看待传统,而其实际内容则是从马克思对待传统的态度出发,对这段译文提出异议。它认为,上述译文中的“传统的”(德文为ueberliefterlen一词)应当译为“流传下来的”,因为按照前一译法而组成的“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的断语,不仅不符合马克思对待传统的一贯态度,而且是把马克思的思想曲解为“文化虚无主义”了。

然而,我们认为《俞文》的见解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首先,从译文角度说,在汉语中,“传统的”本来就具有“流传下来”的意思。按照《辞海》的解释,传统是指“由历史沿传下来的思想、道德、艺术、制度等”,历史沿传性正是传统的主要特征。就德文而言,《俞文》也承认,ueberliefterlen的“引申义”可以解释为“传统的”;而且正如《俞文》所谈到的,英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大卫·麦克莱伦主编的英文版《卡尔·马克思选集》1977年第一版和2000年第二版也都把德文ueberlief-terlen译为traditional,即“传统的”。而据专家考证,如此翻译也不是肇始于麦克莱伦,而是早在1888年赛·穆尔就已将之译成“traditional”,并且经过恩格斯的校订。这些情况说明,尽管把德文ueberliefterlen译为“传统的”,还是译为“流传下来的”(或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958年版译为“过去传下来的”等)更为贴切,是个可以研究的问题,但若断言译为“传统的”就会造成对马克思思想的曲解,并把这一译法与1972年的政治背景挂钩,认为“这种译法自然而然地带上‘文革’中泛滥的文化虚无主义的特征”,则未免显得牵强。

从“学理”上说,《俞文》的见解也是难以成立的。就《宣言》中的第一个“决裂”而言,我们不能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只能同“流传下来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彻底决裂,而不能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彻底决裂。因为在这里看不出“流传下来的”私有制和“传统的”私有制有什么区别。就第二个“决裂”而言,也不能认为同“传统的观念”不能实行彻底的决裂,而同“流传下来的观念”就能实行彻底的决裂。以《俞文》在论述马克思对传统观念时所涉及的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思想来说,就既属“传统的观念”,同时也是“流传下来的观念”。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俞文》把引文中的“传统的观念”解释为“专指流传下来的、非难共产主义的各种观念”。理由是:“人们生活在传统之中,可以对传统获得批判性的认识,但却不可能与传统进行彻底的决裂或完全从传统中摆脱出来;即便是传统的观念,人们要与之彻底地、完全地决裂也是不可能的。……然而在马克思看来,与流传下来的所有制关系和对共产主义的种种责难进行决裂却是可能的。”我们认为,这是难以站得住脚的。首先,在《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出发,论述“两个决裂”之间的关系的,即:在共产主义革命过程中,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私有制)的彻底决裂,必然引起同与之相适应的“传统的观念”(私有制观念)的彻底决裂。《俞文》把这里所说的“同传统的观念”的决裂归结为同“流传下来的、非难共产主义的各种观念”的决裂,从而排除了同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相适应的传统观念的决裂,是有悖于《宣言》的基本思想的。其次,传统本身有精华和糟粕之分,“去其糟粕、吸取精华”,也就是对传统观念的批判和继承。对传统不分精华与糟粕,全盘否定,固然是文化虚无主义;对传统全盘肯定,不承认与传统观念中的糟粕实行最彻底决裂的必要和可能,也就否定了文化的新发展。如果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以及相应的私有制观念不可能彻底决裂,那还会有共产主义革命吗?第三,虽然空想共产主义思想早就已经存在,但科学共产主义的诞生却是以《宣言》为标志的。《宣言》所驳斥的“对共产主义的种种责难”是指对科学共产主义和共产党人的,因而它们并不属于“流传下来的”观念,毋宁说是“当时流行的”观念;而且对于非难共产主义的各种观念,共产党人理应予以驳斥,也可暂时把它们“撇开”,但不属于与之“决裂”的关系。

《俞文》启人之处,是提出了如何理解《宣言》中“两个决裂”的问题。因为在“左”的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时期,特别是在“文革”时期,《宣言》上关于“两个决裂”的论断,确曾遭到严重的歪曲。不过,究其原因并不在于译文,而在于对这段话作了断章取义的曲解,因而纠正上述错误的关键也不是修改译文,而是要结合《宣言》的基本思想对这段话本身作完整准确的理解。

(一)《宣言》所说的共产主义革命首先要实行彻底决裂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狭义的说是指“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而广义地说,它也包括其他社会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消灭私有制是共产主义革命区别于以往社会革命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按照马克思的思想,所有制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它的变革是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基础的。只有当一种生产关系已经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的时候,才会被另一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所取代。至于用共产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更需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性交往的发展为前提。(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6页)无视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前提,无视世界性交往的必要条件,其结果只能导致马克思所批评的“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和“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因而是与《宣言》的基本思想相背离的。

(二)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理解“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宣言》的有关思想清楚表明,这里所说的“传统的观念”,既“不是泛指传统观念”,也不是“专指那些流传下来的、非难共产主义的各种观念”,而是特指在“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基础上产生、又为私有制辩护的剥削阶级观念。马克思在批驳资产阶级代言人用他们关于自由、教育和法律等观念来为资产阶级所有制辩护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律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98页)共产主义革命既然要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私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相应地必然要同与这种所有制关系相适应的传统私有制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所以《宣言》用“毫不奇怪”来说明第二个“决裂”同第一个“决裂”的联系。也就是说,两个“决裂”的关系是辩证的,但归根到底要以第一个“决裂”为前提。《宣言》还表明:共产主义革命与传统观念的决裂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它是随着传统的所有制的变革而“或慢或快”地发生的,而且是“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同与传统的所有制相适应的传统观念的决裂,并不意味着同一切传统观念彻底决裂。一般的传统观念要比与传统所有制关系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广泛得多,因为传统观念并不都是直接从所有制关系产生的;而且在马克思看来,正如阶级的所有制的终止并不是生产本身的终止一样,阶级的教育的终止也不等于一切教育的终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89页)共产主义革命对于历史上符合生产和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思想观念可以而且必将得到继承和发扬。

这些年来,重新解读马克思论述的文章不时见诸书刊。这对消除那些加在马克思头上的非马克思思想,揭示马克思思想的现实价值,是很有意义的。但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对马克思思想本身的阐释应当是客观的、忠实其原意的,即便当马克思的某个论断与现实有矛盾时,也应当尊重其历史面目,而不应在消除一种加在马克思头上的非马克思思想的同时,又给加上另一种非马克思的思想。二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评论要立足当代现实和当代实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曾强调指出,应把对于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行动纲领的实践区分开来;同样的,我们今天也不应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包括方针政策)当作衡量马克思的全部共产主义理论的标准。

这里有权威的材料
http://www.wsjk.com.cn/gb/paper18/24/class001800001/hwz164468.htm

与时俱进就是不断的修正,现在讲的是三个代表与科学的发展观, 多累呀...

网上找两篇,再把他们组织一下,记住,一定要偶自己的语言哦,否则,老师一查…………………………惨喽!!!我的一篇作文被老师当作抄袭的,不过,幸好我是自己组织的文章,否则,我肯定会挨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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